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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许许多多的研究者认为卢梭思想内部存在着众多张力、矛盾甚至断裂,在他们看来,卢梭的思想在整体上显得难以理解和自洽。那么,是否真的如此呢?在这位巨人辞世2个多世纪后的今天,我们应该如何重读卢梭?是否有可能、并在什么维度上,他的思想中那些看似矛盾甚至断裂的地方,可以在整体上重新得到更恰当、更深刻的理解,并由此更新我们对其思想的历史意义和价值的认识,从而继续为危机重重中的21世纪的人类指引方向?事实上,卢梭一直对人性问题抱有极大热忱。他所关注的,首先是、最终是、一直是人的幸福和人的命运问题。从他最关注的人性角度入手,带着对人的本质的追寻去重读卢梭,他思想中那些看似矛盾的表达将会得到重新诠释,一个表面看似分裂和破碎的思想形象,将在新的维度得以统一,并由此展现其不朽的当代意义。 那么,卢梭持有的是什么样的人性观呢?与哲学史上典型的理性、宗教、科学、语言、目的论人性观不同,他认为,人最初具有的只有自爱和朴素的怜悯心。人首先是激情、本能的动物,而后才发展为理性的存在。人性不是固定不变的东西,它是发展的、可塑的、生成的。从根本上说,人是感性-理性的存在。 首先,“自爱”是卢梭人性思想的首要原则。人最原始的感情就是对自己生存的感情,最原始的关怀就是对自我保存的关怀。人的自我是绝对的、自足的。其次,他区分了“自爱”与“自尊”。与前者的绝对性、自然性、前道德性相比,后者是相对的、社会的、关系的。“自尊”是理解人的过去、当下和未来的关键。它在本质上是中性的,由于意见和社会的影响而成为膨胀的“虚荣”或健康的“自豪”。被“虚荣”侵扰的人焦虑地寻求超越他人,疏远了他真正的本性和价值源泉,异化了。同时,卢梭也坚持认为,健康的“自豪”是可以达到的。人能够在社会中占据一个位置,与他人平等地按照本真的需要和“自豪”的要求在社会中生存。第三,“怜悯”、“良心”以及“理性”在人性的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然而,虽然社会使人的理性本质的实现成为可能,但它破坏了那些构成个人“善”的自然倾向,又没有将人完全地转变为理性的存在,由此人被撕裂了,他既不是本能的动物,也不是幸福的人。 以这种人性观为基础,卢梭批判了以“虚荣”为机制的异化的人性和文明社会。在此基础上,他又提出了如何利用“自豪”重塑人性和人的生存,从而使人获得真正的自由和幸福。 异化的人错误地理解了自己的价值和幸福。卢梭对败坏人性和畸形社会的揭露以追溯科学艺术的起源和揭露语言的本质为契机,以他对启蒙理性的反叛,对感性-理性整体的人的颂扬为终旨。首先,“科学艺术”是片面的理性人性的代名词,十八世纪的人是虚荣、抽象和世俗的人。科学、艺术和语言这些原本丰富人的生存的东西,在败坏的社会反而成为了挟持人性的东西。其次,他把同时代的人称为“幸福的奴隶”,他攻击的既是败坏的人性,又是不合法的专制政府。因为,人最初是好的,只有在进入社会之后才成为坏的。第三,现代人对理性的盲目笃信,对进步的膨胀自信,是对人的追求的错误理解。人性中潜在的对公正、平等的渴望被遗忘了,人离美德渐行渐远,而对财富、地位趋之若鹜。 语言是人性的映照,因此也成为卢梭的拷问对象。语言关乎人的生存的统一性,关乎人能否保持同一和抵制异化。他将情感语言到书面语言的转变与激情被理性替代联系了起来。作为情感的符号,音乐性语言对心灵说话,是在场的语言。理性语言虽然更加精确,但却更少激情、更少情感。它是次生的、模仿的,无法打动人的心灵。卢梭最终关注的是人的幸福。语言补充了人与自然的前概念的一体关系,它产生的熟悉感是形而上学的。但是,恢复自然完满性的尝试注定是失败的,文明人的反思品格排除了完整性。 如果想摆脱“虚荣”,走向幸福,人性必须“再出发”。在如何重塑人性方面,卢梭文本中蕴含着三条将“自尊”导向“自豪”的线索:第一,将之引向自然的宗教,让人在对神的敬仰中感受自己生存的甜美和崇高;第二,通过一种消极的个体教养极力避免“虚荣”的产生和“爱弥儿的败坏”,培养一个“社会中的野蛮人”;第三,将之导向共同体,使人超越狭隘的个体,在更高一级的公民身份中找到价值和理想。 第一条线索,在信仰中寻求救赎。只凭理性人无法证明上帝存在或不存在,卢梭提出了一种感觉的证明,“安慰”和“希望”是这一证明的落脚点。他反对固定的教条、仪式、启示和奇迹,认为从内心的直接性出发,人就可以思考上帝,因此,他提出了一种“人的宗教”思想。良心是一种道德能力,它与人对美和本质的追求相关。在人的灵魂深处生来就有一种正义和道德原则。对神圣典型的沉思使人藐视卑劣的倾向,鄙夷不道德的习性。因此,人能更加坚强、更加幸福、更加明智。 第二条线索是避免“虚荣”的发展,孤独的个人寻求在社会中独善其身,这种情况更加注重个体的自由和幸福。“虚荣”使人异化了,失去了统一性和天真;理性过早地发展使个体失去了人情味和趣味。在《爱弥儿》中,卢梭介绍了用消极教育引导人性的方法。它的意图是避免“虚荣”的发展,顺从人性的倾向。在教育的最后,爱弥儿是一个在“社会中的野蛮人”,自由而幸福。在晚期作品中,这种自由个体表现为一种消极状态,他希望从社会中逃离,回归自然秩序,在绝对的孤独中享受生存,获得至福。 第三条线索将“自尊”导向更高一级的共同体。只有在理想的社会制度中人才有可能重新获得统一和幸福。这种选择既需要外界力量的干预,又需要个体自身的认同。自爱和怜悯被扩展推至他人,“自尊”被转向对更高一级的共同体的关心。这种关心是公民自我价值和责任感的来源。这样的公民不再受制于自相矛盾的激情,人性内部和谐一致。更关键的是,公民的“自豪”感来自于“他能对自己负责”。这样的“自律”或“自主”构成人类的“自由”。真正的公民是自我的统治者,是幸福的主体。以现代的眼光来看,在共同体中成为一个有责任感的公民是人性最好的归宿。 总之,无论卢梭纷繁复杂的文本中有多少难以调和的矛盾甚至断裂,他至始至终都将人性问题置于关键地位。通过对人性的无辜、败坏的各种检讨,他试图恢复、塑造真正的人性,并由此追寻通达人类个体和人类整体幸福的最佳可能性。通向人的幸福,这是卢梭整个思想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