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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快速发展,如何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业生产的进步,缩小城乡差距,成为经济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农村经济发展的滞后主要在于农业资本缺乏,而农业资本的缺乏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农村金融机制的落后,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农村金融制度的改革将是决定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农村信用社是中国农村经济体系中最主要的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的正确合理定位,成功改革将直接影响到农村金融制度的改革与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信用社的改革采取何种模式将由改革的成本与收益比较决定,按照现在流行的观点,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主要有三种模式,即坚持合作制、改革成为现代企业制度、或者是企业制与合作制的结合制度,但是对于什么因素决定何种金融制度,现有流行的观点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结论,本文从企业的本质出发,通过考察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制度1,通过对不同企业性质的详细研究引申出监督费用和交易费用两个不同要素来确定合作制与现代企业制度的精确定义,认为,合作制是一种低监督费用与高交易费用的制度组合,现代企业制度是一种高监督费用与低交易费用的制度组合,而股份合作制则是监督费用与交易费用的一种平衡,农村金融信用社的改革至于要采取何种模式,最主要的是从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综合考虑收益与成本而定。现代信息经济学的发展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方便的研究工具,本文在通过对委托人与代理人的效用分析,推导出了利润方差与资产价值方差两个可以计量的变量,信用社改革模式可以通过对利润方差与资产方差两变量的计算来确立,通过分析常熟农村商业银行、高淳农村商业银行、建湖信用联社这几个江苏主要信用社改制前后的利润方差与资产方差数据将能够对前面提出的理论作出一个深入的检验。从对几个案例的分析中可以发现,农村信用社改革成功将要求改革与实际经济的发展要适应,今天,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缓慢在于农村金融资本的匮乏,而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成功将能够提供社会金融资本与农业产业资本的融通的平台,当然,单纯的金融改革是不能解决农村经济的发展问题,土地产权改革,农村法制化改革同样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