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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城乡一体化改革的背景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必然选择,2010年,中央提出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十二字方针,这成为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改革的重要指导。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目标是消除贫困、收入替代和提高生活质量,保障对象是城乡一体化以后包括农村居民在内的全体国民。近年来,在理论方面,国内外学者就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展开了广泛的研究,但多是定性方面的研究,而关于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各层次结构及层次之间的比例关系等重要问题都少有涉及;在实践方面,我国自确定多层次养老保险的改革方向以来,实质上仍是单一层次的基本养老保险在运作,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发展缓慢。本文旨在通过定量方法探讨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各层次的保障对象、责任主体、保障水平及保障模式等结构关系和各层次之间的比例关系。首先,本文将通过文献法梳理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理论基础,并结合城乡一体化的相关目标提炼出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关键因素。其次,一方面,从宏观方面整理推动全球多层次养老保险的关键要素和世界范围内多层次养老保险的实践概况,以期归纳出确定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结构比例的主要依据;另一方面,从微观方面运用定量方法,通过收入比例指数,对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的现状进行研究,找出目前中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结构比例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所需要的内外部条件。再次,根据我国实际发展状况,构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并对内部保障对象、责任主体、保障水平及保障模式等结构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为其后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比例准备。最后,运用灰色系统理论预测2011—2020年企业年金和商业保险的基金收入规模,同时,根据之前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所得出的确定多层次养老保险比例的关键要素及结构关系,借助世界银行养老金工具PROST和前一章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结构,并结合宏观经济学理论对模型的假设、方程及参数进行界定和假设,建立系统动力学模型,预测社会养老保险账户中零层次的国民年金和第一层次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规模。借助收入比例指数对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各层次比例进行测算。并在现有经济条件下,运用模型计算结果,以期对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改革提供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