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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作为现代教育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教育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提高教育管理效能、促进教育质量提高的重要举措。我国从1986年恢复教育督导工作以来,教育督导制度建设不断地得到丰富和完善,2012年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教育督导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但无论是从国家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管办评分离、完善国家教育督导体制机制,还从国家教育督导的实际来看,教育督导法治建设还存在诸多问题,诸如:教育督导机构设置不尽合理、督导队伍专业化水平偏低、督导权威不足、督导实施程序不规范、督导结果责任追究不到位等。 本文从教育督导的基本理论入手,通过对教育督导的理论基础、相关概念和组织体系进行阐述,进一步分析我国教育督导在制度建设中还存在的问题及成因,以完善我国教育督导制度建设的体制机制为着力点,结合我国教育发展的实际和国外的先进经验,提出了我国教育督导工作法治化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