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转型时期的中国,矛盾纠纷日益复杂,司法不仅担负着维护公平正义的现实责任,也承载在“规则之治”的法治理想,司法制度的相关改革成为题中之义。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历经十余年的改革,已初见成效。《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年-2013年)》和全国政法系统的中心工作的出台,对这项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审判第一线的基层人民法院和法官,直面“案多人少”、矛盾尖锐、司法资源相对匮乏的客观现实,如何运用现代化的科学管理理念来提升案件审判的质量和规范案件的程序运行,充分践行司法的公平正义和维护司法的规则权威,成为司法理论界和实践中都迫切需要研讨的一个重要议题。
本文以基层法院民事案件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为视角,采用学科交叉、比较分析、实证分析等研究方法,运用管理学和法理学基础理论系统阐述了这一制度提出的背景和一般理论原理,并借鉴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相关研究,提出了我国基层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对这一制度在运用上存在的诸多问题和相关的完善建议。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理论综述。主要阐述了民事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提出的背景,以三个司法文件的出台为主要依据;其次,从共性和个性的角度归纳总结提炼了这一制度的概念和基本特征,即这一制度从属于管理的范畴,具备经济性、效率性,但也因管理内容和管理主体的特殊而具备专门性、程序性和动态性。
第二部分为制度借鉴。主要内容是民事审判流程管理制度的域外法比较。从诉讼理念和司法实践两个角度,选取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典型代表国家,对审判流程管理制度进行了比较,在此基础上思考法律移植的可能性和对我国的启示。
第三部分为实证分析。主要内容是概括民事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原因。民事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理念上的偏颇以及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即长期形成的“重实体、轻程序”理念、制度上立法缺失、管理系统单一、职能定位不明、硬件投入不够等。
第四部分为建议完善。针对民事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树立科学的流程管理理念,倚重程序的独立价值,同时从立法、管理制度、职能定位、硬件投入的角度提出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