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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回顾了银行监管理论的溯源,从中可以看出,从古典经济学到以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学为基础的金融脆弱性理论框架、经济管制理论框架、信息经济学理论框架,大多围绕着“为什么需要监管”来展开。近年来,“如何进行监管”成为了理论研究的重心,一些学者将实证研究与规范性研究纳入了银行监管的分析之中。因此,接下来笔者将全面总结我国银行监管有效性的现状,深入查找面临的主要问题,重点研究提高我国银行监管有效性的思路和对策。在总结我国银行监管有效性的现状时,首先重点研究了我国银行监管治理的概况。当前,银行监管治理是国际学术界和监管实践中的一个新兴领域。国际组织普遍认为,良好银行监管治理的标准主要包括监管部门的独立性、问责性、透明性以及监管者的操守等方面。目前,我国银行监管的独立性虽然在国际上排名较低,但实际上已经具有较好的独立性。通过多年努力,我国银行监管的问责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监管的透明度持续提高,监管者的职业操守有所提升,与国内其他金融监管部门和境外银行监管部门的交流合作广泛开展。其次,从我国资本充足率监管、信用风险监管、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监管、公司治理与内控监管、市场准入管理、银行监管信息系统的构建、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等七个方面,总结了我国银行监管的原则、监管技术与监管成效。在看到上述成效的同时,笔者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国银行监管还面临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第一,市场准入监管的有效性有待提高,对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进行审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够,对银行新业务的审批监管缺乏系统性、一致性,发放执照和持续监管存在脱节现象;第二,针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的审慎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第三,开展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工作还面临一系列问题,持续性监管还有待完善;第四,银行监管部门与国内其他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有待改进;第五,银行监管的法规框架有待完善,目前还存在一些立法空白,已有的法规存在体系不统一、规则不协调的问题,一些重复、过时的规则依然存在;第六,跨境银行监管有待加强,作为母国对中资银行境外分支机构的监管仍有待加强,作为东道国对外资银行驻华机构的监管有待提高;第七,有效银行监管的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需要稳健且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完善的公共金融基础设施,有效的市场约束,高效率解决银行问题的程序,以及提供适当的系统性保护。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切实提高我国银行监管的有效性,笔者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思考和探索,提出了具体的思路和对策:第一,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有效监管总体环境。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取决于一些外部因素,虽然这些外部因素不在银行监管部门直接的管辖范围内,但实践中对银行监管的有效性有直接的影响。作为转轨中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外部监管环境是制约银行监管有效性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要提高银行监管的有效性,需要不断改善银行监管的外部环境。一是加快建立有利于银行体系的宏观经济环境与政策。二是建立完善的公共金融基础设施,重点是要加快金融法治建设,推动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研究和运用,完善银行业监管协调与合作机制,建立科学的银行干部任用制度。三是构建科学的公共金融安全网,存款保险制度、审慎监管安排和最后贷款人是建立公共金融安全网的基本要素,当前重点是抓紧推进存款保险制度。第二,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科学监管观。正如世界观之于人的思想行为的重要性一样,有效的银行监管必须要有一个科学的监管理念所指导。否则,一切监管活动将陷于盲目,不仅难以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很可能阻碍所监管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我国银行业的发展与监管的现阶段特点,笔者重点从五个方面研究如何实施有效监管:一是在监管者的角色定位方面,监管者要逐渐放弃“领导型”和“引导型”的角色,变为“鞭策型”和“服务型”的角色,更多地从市场稳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内部控制、监管信息服务等角度监督银行的发展,提高监管有效性,为银行创造良好的外部监管环境。二是在放开思路的监管方面,要以开放的思维面对银行机构的创新和发展,不要受自己的认识和经验所局限,也不要受他人的认识和经验所左右,可考虑在银行监管部门设置监管规章审核委员会、监管问题核准委员会。三是在更多的原则导向监管方面,结合我国银行监管实践,重点实施“更多的原则导向监管”的领域应包括市场准入、与市场准入监管密切相关的监管规章,以及现场检查和审慎监管会谈等。四是在合规监管与风险监管方面,合规性监管与风险性监管并不是对立关系,也不是低级与高级的关系,不能代表监管的两个阶段。他们代表监管的两个方面,同时又有交叉,相互补充。因此,银行监管部门在监管中要积极开展这两种监管。五是在一致性监管方面,努力形成一致性监管理念,抛弃金融机构、金融产品的形式特征,根据各类金融机构、各种金融活动的本质属性和风险类型制定一般性的监管规章和要求,实施修正后的功能型监管模式。第三,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有效监管执行力。在确立了正确的监管理念的基础上,如何建立高效率的监管实施体系就成为进一步提高监管有效性的重要内容。纵观发达国家的实践,我们不难发现,建立健全银行监管治理,规范化、标准化的监管实施是在实践中落实监管理念的必由之路。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我国银行监管治理架构,重点是要进一步强化问责力度,通过披露监管信息和加强监管合作提高银行监管透明度,全方位提高银行监管人员的职业操守。二是构建有效的持续监管体系,重点是坚持周期性的持续监管,明确市场准入的监管方式,完善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体系。三是构建有效的风险纠正与处置体系,关键是建设有弹性的风险纠正措施系统,风险纠正措施要有针对性,要建立健全风险纠正与处置措施体系,切实提升监管效果。四是强化风险为本的监管,尤其是要对风险评级系统自身进行改良,并充分利用风险评级的结果。五是开展监管有效性的后评价工作,通过制定严格的评价程序,积极开展对市场准入监管、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和行政处罚的后评价工作,切实提高银行监管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