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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决策是企业面临的最重要决策。在我国,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投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逐步采用宏观调控的方法对国有企业进行投资管理,而不再直接干涉企业的自主决策。另一方面,经过公司制改造的国有企业,主要依靠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等制度安排来承担自主投资决策功能,国有资产的出资人代表也主要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对经营者实行监督的形式参与企业决策。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以我国国有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探讨内部治理在企业投资决策中发挥着怎样的作用、受到何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什么有待改进之处以及政府在其中的特殊作用等问题。这一课题的探讨不但有助于更好地加深对我国当前投资体制各项改革以及新引进制度的认识,还能够从改善内部治理着手,为最终改善我国国有企业的自主决策水平提供切实的建议,因而具有深远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共分八章,第一章导论,第二章文献回顾,第三、四、五、六章分别研究主要的内部治理机制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对经营者的激励性薪酬计划、对经营者的约束监督机制在我国国有上市公司投资决策中发挥着怎样的作用。第七章讨论政府在其中的特殊作用。第八章总结全文的结论和不足之处。 本文主要采用了理论和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在理论研究方面,主要是使用了委托代理理论。在实证研究方面,主要选用了计量统计研究和案例研究这两种方法。 本文得出的主要结论包括: 1.现阶段我国国有上市公司中的流通股股东很少通过股东大会投票的方式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发表意见,即使在涉及募股资金的项目决策中也是如此。股东大会对投资项目的审议结果也主要反映大股东的意见,只是一个形式上的程序(第三章)。 2.为了一定程度上抵消股东大会审议投资决策中实际上未考虑小股东意见这一事实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现阶段国有大股东倾向于以降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投资授权权限为手段,使更多的项目决策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审议这道程序,以便从形式上加强投资决策结果的权威性(第三章)。 3.经过近几年的公司治理建设,我国国有上市“内部人”控制的局面至少在形式上有了相当程度的缓解。内部人董事比例的变化对公司投资行为产生了较为显著的负向影响,即内部人董事比例的下降助长了公司的投资扩张行为。进一步的分析发现,只有在内部人控制现象不太严重的公司中,这种影响才较为显著(第四章)。 4.对内部人董事进行分解研究后发现,代表大股东的兼职董事比例的变化是影响公司投资决策的主要因素。没有兼职而只在上市公司内部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内部董事与独立董事一样,其在董事会构成中的变化均对公司的投资决策没有产生显著影响(第四章)。 5.随着国有上市公司经营者年度平均薪酬逐渐增长,从整体上看,薪酬的变化对企业投资决策已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为薪酬计划较为显著地抑制了企业的投资行为。进一步地分析后发现,这种作用只在年度平均薪酬增长率较高的时候出现(第五章)。 6.对经营者的惩罚措施、监事会等制度还没有对企业投资决策行为产生影响,但前期银行负债比例的变化对我国国有上市公司投资决策(行为)产生了显著的负向影响,其中,相比长期债务,前期短期银行债务的变化对公司投资行为的制约作用更为显著(第六章)。 7.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通过人事任命、提供薪酬计划以及投资管理行为等方式弱化了内部治理在投资决策中作用的发挥(第七章)。 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以往的研究主要通过考察内部治理对以会计指标或者市场指标衡量的企业绩效的影响来探讨治理结构的有效程度,而本文主要通过考察内部治理对企业投资决策行为的影响来探讨内部治理的有效程度,加强了研究的深度。 2.西方有关投资失效的代理理论研究很少考虑政府因素的影响。本文在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投资管理体制背景下展开讨论,提出现阶段政府弱化了内部治理在企业投资决策中的作用发挥的观点,是对现有政府与企业关系理论的适当充实。 3.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投资授权权限、独立董事和内部人董事比例的变化对公司投资行为的影响、经营者薪酬计划以及银行债务约束对公司投资行为的影响等方面取得了一些实证研究结果的新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