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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千年以来,宗教在人类的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不仅影响了人类的文明历程,而且也影响着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进入现代社会以来,宗教并没有因为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而逐渐消亡,相反它已经成为人类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多的研究发现宗教信仰对于个体主观幸福感的感知有着重要的影响。当前农村居民仍然占我国总人口的大部分,他们的精神生活状况深刻的影响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成败。由于精神文明建设在农村的相对滞后,宗教信仰已经成为农村居民精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代,我国农村居民宗教信仰的现状是什么?有哪些因素在影响农村居民对于宗教信仰的选择?宗教信仰在我国农村对于农村居民主观幸福感的感知又有怎样的作用?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的探讨。本研究使用“中国综合社会调查”2006和2010年的数据(CGSS2006与CGSS2010),通过描述统计,binarylogistic回归模型,multinomiallogistic回归模型以及orderedlogistic回归模型等方法来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力图对我国农村居民宗教信仰的现状以及宗教信仰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做一个详细的说明。 研究发现:1、当前我国农村居民信仰宗教的比例大约占总体的13.92%。2、农村女性选择信仰宗教的几率要高于农村男性。3、年龄与农村居民选择是否信仰宗教是一个“U”型关系,一开始随着年龄的增长农村居民选择信仰宗教的几率会下降,当到达一定年龄后,随着年龄的增长农村居民选择信仰宗教的几率会逐渐增长。4、汉族农村居民选择信仰宗教的几率要少于少数民族农村居民。5、个人的受教育年限越高,农村居民选择宗教信仰的几率越低。6、家庭年收入越高,农村居民选择信仰宗教的几率会上升。7、中西部地区农村居民选择宗教信仰的几率要低于东部地区农村居民。8、各因素对于农村居民选择信仰何种宗教类型发挥着不同的作用。9、总体上我国农村居民是否信仰宗教对于主观幸福感的感知并没有显著的影响。但是宗教信仰在不同地区对于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却有很大不同,具体来讲在东部地区,信仰佛教以及民间信仰的农村居民比无宗教信仰的农村居民更倾向于感觉不幸福,信仰基督教、伊斯兰教以及其他宗教的农村居民在主观幸福观感感知方面与无宗教信仰群体并没有显著的差异。在中部地区,不论信仰何种宗教对于农村居民主观幸福感的感知都没有显著影响。在西部地区信仰伊斯兰教的农村居民比无宗教信仰的农村居民更倾向于感觉幸福,但是信仰佛教、民间信仰、基督教以及其他宗教的农村居民与无宗教信仰的农村居民在主观幸福感的感知方面并没有显著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