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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法制化进程不断加速,2012年2月,国务院对依法治国提出具体要求,2014年5月,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决定。2015年12月,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小组会议上提出,要按照下放权限、放管结合、转变职能、提升服务的要求,推行国务院部门责任清单编制试点,清单列明试点部门的主体、依据、权限、流程等,加大权力公开力度,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尽快构建分工明确、权责统一、运转高效的行政职能体系。显然,建设法制政府已摆上党和国家重要议事日程,形势越来越紧迫,全民维权意识日益增强。我国从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但在当前征管背景下,组织不够完善、职责不够明确、执法不够统一、服务不够便利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必须加以改革完善。为此,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深化国税、地税系统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提出要树立法治思维,以法治为引领,运用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健全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努力用法治方式解决现行税收体制中存在的深层问题,不断推进税收现代化。 在西方国家,风险管理理论多运用于如何控制风险方面,结合实际应用取得了一定效果,我国的税法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我国的税收执法风险在应对方面还没有获得突破性的发展,执法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还不够强,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税务人员对风险的识别与判断,从而对税收执法的水平和效果有一定的影响。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大力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税收执法风险不断加大,为我们从理论和实践上研究税务执法风险的防范提出了迫切要求。 基于此,本文阐述了我国税收执法风险的现状及问题,结合桓台县国税局的具体案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提出一套适合当前国税机关的税收执法防范对策,对提高税收立法和完善税收执法风险管理机制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