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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经济的高速增长,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城市生活垃圾的排放量也随之猛增。城市生活垃圾是城市生活中的附属物,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定位,与社会价值选择、科学技术发展水平、自然资源丰富程度以及人类环境意识程度密切相关。在循环经济理念深入发展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理论界、实践界的形成一种共识——城市生活垃圾是一种放错地方的资源。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速度加快,城市生活垃圾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因素之一,运用法律手段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进行约束,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之一。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但这些法律法规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规定过于原则,且规定较为分散,没有形成一个整体的、有效的法律制度,给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实施带来一定困难。为了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法律制度,本文是以循环经济理念为切入点,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法律制度进行研究,本文由引言、正文和结语组成,主要的正文部分分为四各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概述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其相关理念。首先对城市生活垃圾的概念进行了界定,之后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进行了归纳,其次阐述了城市生活垃圾的资源价值,简单叙述了现阶段城市生活垃圾末端处理的三种模式,最后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理念——循环经济理念进行整理。第二部分,阐述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立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先梳理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立法现状,主要包括包括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再进一步归纳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相关法律制度,最后结总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法律制度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梳理了国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法律制度,主要包括美国、德国、日本三个国家,通过国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法律制度的分析,归纳出值得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法律制度的借鉴之处。第四部分,通过前面部分的叙述,认识到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六点完善建议。第一、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思想,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循环处理条例》,第二、统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标准,第三、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市场化管理模式,第四、明确生产者延伸责任法律制度,第五、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第六、完善公众参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