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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择从可持续发展角度来考量中国自然资源物权制度,从宏观层面对中国自然资源物权制度进行整体架构,借助于环境经济学、生态学等学科的相关理论,运用实证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方法、系统分析方法等,解释为什么要变革中国自然资源物权制度,什么样的变革是适宜的,以及应当如何变革中国自然资源物权制度。本文分为4部分。
本文首先从提出问题入手。许多分析家认为,要摆脱“公共地的悲剧”,除非彻底私有化,或者通过强权控制。关于中国自然资源低效利用问题的讨论,最终往往归结于所有制问题。但现实的问题是,非但强权控制弊端明显,私有化也并非绝对没有缺陷,自然资源私有化并不是解决中国资源环境问题的现实出路。实践中,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命令+控制”型环境行政管制手段迅速成为各国保护环境的主导性措施,与不采取这些措施相比,环境状况的确有所改善。但是,环境保护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巨大落差、以及依然严重的环境问题等使人们开始怀疑环境行政管制制度,并转而重新关注物权制度在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作用。但是,环境问题的历史发展过程已充分证明传统物权制度并不胜任这一重任,当代自然资源物权制度必须融入保护生态整体性这一新的环境保护理念。理论研究不能局限于私法性分析。中国物权立法提出了一系列问题,如:自然资源所有制、自然资源物权客体的范围、以及如何“绿化”中国物权法等,充分说明了当前物权理论系统研究的明显不足。其次,从可持续发展的视角来审视中国现行自然资源物权制度,考察其实施绩效,诊断其环境保护功能缺失的原因。本文在第三部分着重探讨理论革命对传统物权理论变革的推动。 最后,本文明确提出了中国自然资源物权制度理性变革的目标与具体建议。其变革目标是弥补其缺失的环境保护功能,引导民众和机构以长远眼光来思考问题,尊重自然规律,促使民众成为实现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