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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中一项核心的权利即为股利分配请求权,它是股东出资于公司的目的。公司法也把最大限度地营利,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作为公司的最高价值目标。股利分配制度的实现程度关乎公司内部成员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也关乎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一般而言,股利分配属于公司自治的范畴,是否分配和如何分配股利由公司自行决议,而公司决议实行“资本多数决”,这容易使控制股东滥用表决权优势,造成股东会决议不分或象征性的少分股利,中小股东获取股利的合理期待利益落空。而囿于有限公司的封闭性,小股东难以“用脚投票”,在遭受公司长期不分配股利时损害尤为严重。目前,我国法律对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缺乏直接和有效的救济,导致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很难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利益,因此,本文从股利分配请求权保护的原因入手,分析现有的相关制度,借鉴英美国家的先进立法经验,提出有针对性的保护途径,以期能够完善股利分配请求权的保护制度。
本文对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股利分配请求权保护的研究结构如下:
第一部分概括介绍了股利分配的基础理论。主要有股利的含义及形式、现行法律关于股利分配的要件的规定、股利分配的意义及股利分配请求权的问题,为后面的行文做铺垫。
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有限责任公司股利分配请求权保护的原因。对股东出资的基本原理、股东权的保护、资本多数决原则存在的合理与限制进行了分析,指出对中小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进行救济是极其必要的。
第三部分是我国《公司法》关于股利分配请求权保护的相关制度。详细分析了各个救济方式存在的局限性,只能为股东提供间接性的救济,故有必要为股东股利分配请求权的保护开辟新途径。
第四部分介绍了英美国家股利分配请求权的保护制度。通过对判例的分析和立法的借鉴,为我国股利分配请求权体制的完善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第五部分介绍了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股利分配请求权保护的实现途径,是本文的重点。提出应充分发挥章程的契约性安排作用,对章程应包含的内容作了详细介绍。并且引入了强制分配股利之诉,论述了具体的制度设计,为股东股利分配请求权提供直接的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