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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被称为“政治之癌”,是世界各国难以根治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对反腐败斗争展示出了“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决心,坚持“苍蝇”、“老虎”一起打,对腐败分子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党中央提出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既是反腐败工作的新思路、新构想,也是标本兼治的系统工程。腐败的本质是权力被用于谋取私利,权力的运用发生了异化。权力之所以能够被用于谋取私利,根本原因就在于权力能够掌握并支配大量的资源,而资源又存在价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是交换的基础,这也是权力能够用于谋取私利的原因。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可以发现权力之所以能够谋取私利,是权力货币化的结果。所谓权力货币化是指权力与以货币为代表的各种有益的价值进行交换的现象。权力货币化有两种表现,一是掌握权力的主体主动地与市场主体进行交换,称之为主动型腐败,例如“索贿”。二是掌握权力的主体被动的与市场主体进行交换,称之为被动型腐败,例如“受贿”。在权力主动腐败过程中,权力货币化表现在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以及政府管制活动中;在权力被动腐败过程中,权力货币化表现在政府特许经营的经济管制活动中。研究权力货币化现象及其规律对反腐败具有重要意义,既能够为预防腐败提供方向建议,也能够为反腐败体系建设提供路径设计。结合国内外成功的反腐败经验,反腐败的着力点就在于阻断权力与货币之间的交换,也就是说可以从掌握权力的权力主体和掌握货币的市场主体两个方面来治理腐败。权力主体方面,一要合理配置权力,让本该由市场发挥的作用还给市场,减少行政干预,减少挤压主动腐败空间,减少腐败;二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权力清单、政务公开等措施减少权力暗箱操作的可能;三是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法治是根治腐败的有效途径,而党对反腐败的决心和毅力则是反腐败斗争成功的重要保障;四是建立协同监督体系,让权力始终在监督下运行。市场主体方面,一是要坚持大力发展生产力,在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时改善人民的生活方式,努力营造清正廉洁的社会秩序和文化氛围,对市场主体进行引导;二是要加大对市场主体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其行贿的机会成本。只有依靠制度建设、文化建设、组织建设以及法治与党纪的合力,才能把反腐败的笼子“扎牢”,达到“治本”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