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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要求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提到,坚持人民主体地位。2017年10月,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又一次提出,“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支持和保证更好的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加强代表履职对推动盘锦市的民主进程,更好的满足人民的期望,加强盘锦的民主法治建设都具有积极意义。论文采用理论研究法、文献研究法、实证分析法和系统分析法,在总体把握《宪法》、《选举法》、《组织法》、《代表法》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总要求的基础上,深入了解盘锦市人大代表的基本信息、代表履职工作制度规则等情况,通过对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两个视角的代表履职工作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发现了盘锦市人大代表在履职工作中存在的四个问题:一是代表履职不积极,对参加会议、调研考察和小组活动等活动不重视;二是代表脱离群众,没有坚持与选区选民的密切沟通,对民意的反应情况不佳;三是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质量不高,浮于形式较多;四是代表职责意识不强,对自身的权利与义务认识不到位。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论文将建议侧重于健全人大代表履职激励监督机制、推动代表与群众沟通工作、强化代表履职培训和加强代表履职外部环境保障四个方面。不只关注对代表履职的正面激励,也注意到对代表履职的反向激励,例如建立代表“可上可下”的相关制度。通过这些方式旨在加强代表合理合法有效履职,更好的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