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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不仅涉及到语言转换的问题,也涉及到文化交流问题。从客观上说,翻译活动促进了不同文化间的交流与发展。人类社会中的文化交流是从思想交流开始的,而思想交流又和语言表达是分不开的。作为翻译对象的语言是特定文化环境下的产物,不可避免地带有该种文化的特定印迹。思维方式,这种某一特定社会中人们在接受、反映、思考和处理外部信息的思维过程中所形成的思维习惯,可以说是任何一种民族文化中最内在的制约因素。一旦形成,就会成为该民族文化传统中最稳定或最核心的部分而被代代流传。语言是文化的载体,也就是思维方式的载体。不同文化有不同的思维方式,思维方式上的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语言表达方式的差异。众多翻译实践已经证明了思维的问题左右着翻译质量。各民族之间思维的共性使翻译成为可能,但是,又正是思维的差异造成了不同语言在转换过程中出现了大量误译或不可译的现象,因为思维差异造成不同语言特有(或特别显著)的语言现象,而这正是翻译所要特别关注的地方。 本文首先论述了思维方式的有关内容,然后从现有的有关语言与思维关系的观点,特别是从德国语言学家洪堡特的语言相对论和著名的“萨丕尔-沃尔夫”假设入手,讨论了语言与思维的关系,为阐明思维方式对翻译的重要性提供了理论基础,因为语言和思维是紧密联系、相互影响的。但在这一对矛盾体中,思维占重要地位,思维方式的特性必然反映在语言层面上。为了在翻译中能有效对应因思维方式差异造成的特定或显著语言现象,本文根据泰特勒的“三原则”和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