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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综艺类节目并非仅仅是各种艺术和非艺术形态的简单相加或叠合,而是一个吸收其它艺术样式有益元素并通过独特的电视艺术语言表现出来的有机的整合过程,所以电视综艺节目主持的创作过程蕴含着艺术的审美性。在节目的进行过程中,受众(审美主体)能够因为情节内容或者结果形式的吸引而“沉醉不知归路”,在感官刺激的作用下身心都得到了俱佳的放松,从而在欣赏的同时生发出非功利性的审美快感。这样,精神的愉悦在受众的心理上就形成了很强大的艺术审美张力,这种张力使得他们产生出对节目欲罢不能的依赖。广泛的受众依赖既是对电视综艺类节目趋向艺术性娱乐功能的高度认可,同时也成就了节目自身的辉煌业绩,随着这种功能的逐步增强,综艺节目开始愈发地吸引受众关注的目光。它以审美娱乐为第一要义,以满足受众审美情感和愉悦需求为安身立命之本,又取百家艺术之所长,在发展中不断充实和丰富着自己,因此,可以这么说,综艺类节目拥有着无与伦比的审美张力,即不论从什么角度、什么立场出发,都可以在审美认知中占有一席之地,有的放矢地展现自己,而这也正是使得它拥有极强“生命力”特点的要素之一。电视综艺类节目不单单只是为了提供纯粹的娱乐而存在的,同时它也在起着文化的普及和导向作用,承载的是电视“寓教于乐”的亘古使命。艺术的基本社会功能就是协同功能,而作为国家机器的“喉舌”的主持人,他(她)所从事的主持艺术也正起到了这样的一种社会功效。这种社会功能的能否实现,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持人的魅力风格。独特的魅力风格是每个主持人孜孜以求的,它可以使主持人显得更加地光彩照人,并对受众产生更强的吸引力和说服力,更好地将受众的审美知觉模式牢牢掌控。正如同一朵花在不同画家的笔下会呈现出不尽相同的万千姿态一样,主持人只有将自己的风格个性和节目特点相结合,才能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位置,进而更大限度地发挥自身审美感召的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