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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读和研究康德哲学的过程中,胡塞尔对其进行了严格的批判和继承,同时也做出了大量的评注,其中包括了对康德哲学中的心理主义倾向的批判。这些批判源于早期对康德的实证心理学解读,集中写于《逻辑研究》阶段到先验现象学转向之前的阶段,包含了对康德的形式逻辑、时空观、以及先验逻辑的批判;而这些批判在进入先验现象学之后渐渐消失。这既与胡塞尔对康德哲学了解的加深有关,也是胡塞尔现象学自身不断深入的结果。
在时空观问题上,康德将时间和空间归为了主体的性质,胡塞尔认为他没有区分时间、空间的观念和综合形成时空的直观行为。同时,康德把空间归为主体的直观形式,而不是事物本身的形式。这在胡塞尔看来是心理主义的,因为在现象学上,空间是物体的形式,是经过综合之后之后的产物。
从文本考察看,康德在先验感性论中的确仅仅讨论了时空观念,但在分析论中补充了综合先天杂多产生时空的阶段的理论,并在《纯粹理性批判》的第二版进行了完善。这一点胡塞尔也注意到了,并给予了肯定。不过康德的感性论和知性论之间的区分存在着传统形而上学的意义,而胡塞尔则在现象学意义上区分它们。
在形式逻辑问题上,胡塞尔认为康德混淆了思维的规范规则和观念规律,即逻辑规则,犯了模糊了意识过程和观念对象的心理主义;而康德的确没有将形式逻辑规则奠定在观念规则之上,而是奠基在作为思维规则的矛盾律上,这在胡塞尔的定义上是一种心理主义关于先验逻辑,胡塞尔认为康德的先验主体是经验心理学意义上的心灵,同时康德混淆了范畴对象和意识行为,又混淆了经验必然性和观念的必然性,这些都是心理主义倾向。在胡塞尔看来,对于主体的哲学研究不能基于事实的、经验的科学,必须区分范畴和意识对象,而经验的必然性和观念的必然性是两种不同的必的必然性。
从文本考察看,胡塞尔对康德在先验逻辑上的心理主义批判,部分是成立的,而部分是由于两者体系的根本差别决定的。康德的确在部分文本中具有心理主义色彩的论述,但是其革新性的论述则是建立在先验的方法基础上的。先验的方法效仿自然科学的方法,提出先天知识的假设。但不同于自然科学的地方在于,先验的方法不是以经验,而是以经验可能性条件为准绳,验证先天条件的有效性。
而对康德文本的另一个考察表明,康德在先验演绎部分以证明先天条件的普遍有效性为意图,使用了两种不同的证明方式,第一种是心理学论证,将先天条件的有效性奠基在一种心理学主体之上;但是由于经验心理学无法达到普遍有效性,康德不得不改变自己的论证方式,即将先天条件与对象经验的可能性结合起来;这样产生了第二种论证,即先验的论证方法,证明唯有通过先天条件,对象的经验知识才能可能。
先验的方法在形而上学问题上与胡塞尔《逻辑研究》阶段的形而上学不一致,前者将对象经验之可能和意识关联起来考察,而后者则单独讨论意识本身;前者基于可能经验的验证,后者基于对意识本身的观念直观。而进入先验现象学之后,对象经验之可能性条件问题成为康德和胡塞尔的共同点,并导致了心理主义批判的消失。但是区别仍然存在,康德先验的方法重主体与客体之间哥白尼式的革命的关系,后者重自然对象和意识之间不同层次的明证性,因而产生了先验还原的方法。
从体系上比较,先验的哲学与现象学的区别之一是在于独特的假设和验证的方法,对经验可能性条件的诉求,而非现象学意义上的本质直观的方法、还原的方法,对主体的研究;之二是以经验可能性条件为标准,而非现象学方法对明证性的诉求。在这部分意义上,康德的先验哲学与胡塞尔的现象学之间的差别是体系的差别,而非心理主义和非心理主义的差别。
因此,如果不从现象学体系出发,可以看到胡塞尔对康德的心理主义批判部分上是成立的,而另一部分是基于现象学和批判哲学之间的不一致,因而这个问题不是心理主义和非心理主义的差别造成的,不应作为心理主义倾向而受到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