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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事件,是现在风险社会的一个重要特点。如何增加公安机关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能力则成为当前研究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课题。在我国,在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上,公安机关是最要组成部分,并且是首当其中的重要力量。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面对严峻的社会形势,公安机关处置在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上仍十分薄弱,亟需进一步加强,提升工作能力。因此,本文就当前公安机关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上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及产生的原因进行了陈述和分析,并提出具体完善的对策建议。本文的结构内容如下:第一章为绪论,着重阐述了公安机关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研究的背景、研究现状以及所运用的理论方法,概述了本文论述的主要研究内容以及创新的部分和存在的不足之处;第二章、第三章指出当前公安机关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存在的问题全面系统的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应急管理机制不健全,地域情况差异明显、应急处置系统不完善;应急经验不足、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不协调、应急管理的专业化防控能力较弱、危机意识不强;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信息沟通不畅、政府部门之间联动不够;政策执行缺乏问责机制,政策执行打折扣、政策执行灵活度不够、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并结合问题从区域发展差异化较大、专业化参与程度不高、联动效应不够、监督追责不严格四个方面分析阐释出现问题的原因。第四章则阐述了提升公安机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能力的途径。这包括健全协调机制,完善统一领导、及时应对处置、合法且适当原则;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完善预警机制、完善指挥机制、加强联动建设;增强危机意识。强化危机管理、增强忧患意识、提高整体防控能力;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公共政策执行的监督机制、健全和完善行政问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