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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是中国农村现代化的核心。2017年党的“十九大”针对农村的现代化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又在涉及到农村的金融发展方面提到了“确保财政投入持续增长”、“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等发展思路,为新时期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改革开放以来,借助于市场化和行政化相结合的方式,我国农村地区逐步确立起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当前研究“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背景在于农村市场化进程已经发展到“金融驱动”的新阶段,“合作金融”成为农村金融发展的最新趋势之一,农村精准扶贫的可持续发展无法脱离资金互助组织。我国早在2007年出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就曾经对这种“合作金融”有过制度引导,即“国家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产业政策引导等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国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服务”。本研究的展开旨在对河北省三个主要的“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模式进行探讨,尝试着为宏观上的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系统化、可持续化发展提供策略建议,也有利于为我国完善农村金融环境方面的制度、政策完善提供直接的知识借鉴;为农村金融环境的改善、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经验启示。在研究方法上,本文主要采用了典型调查法和问卷调查法。总的来看,河北省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当前主要有三种典型模式:其一是银监会批准挂牌成立的模式,本文主要是选取晋州市周家庄农村资金互助社作为分析对象;其二是在工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模式,本文选取唐山遵化市惠民农资专业合作社为分析对象;其三是国务院扶贫办倡导下组织发起的模式,本文选取易县扶贫经济合作社为研究对象。这三种模式带有不尽相同的股权结构、经营特色、风险管理理念等。河北省农村资金互助组织三种模式的共性特征包括治理制度的粗线条化、交易成本较低、金融合作化等。河北省农村资金互助组织三种模式的差异性则体现为监管部门的差异性、资金来源的差异性、经营管理规范化的差异。河北省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于内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未能形成;外部监管主体的责任缺失;内部治理机制运行的异化;人力资源存在空白化。河北省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的策略建议也是有针对性地从上述四个方面展开:一是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包括设立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以客户抵押、增加担保或互保等手段取代传统上依靠社会关系网、熟人关系开展业务、规避风险的做法;借助第三方商业服务平台,加强农村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二是创新外部监管制度环境,建议出台《河北省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成立监管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跨部门协调领导机构;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协会”等;三是革新组织内部治理机制,主要包括以在职培训为主要途径提升互助组织内管理人员素质;制定符合合作社实际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进一步贯彻以“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经理”为主要架构、责任明确、权责利统一的治理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