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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中共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同时,原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李慎之教授说:“千差距、万差距,缺乏公民意识是中国与先进国家最大的差距”。可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培养大学生公民意识的研究,具有重大意义。公民意识不是先天具备或是通过内部自发形成的,而是需要外部有目的的教育逐步培养起来的。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民主政治进步和现代化的发展,我国综合国力得到了提升,自由、民主、平等等思想也逐渐深入人心,但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冲击,东西方文化的交流和碰撞,致使一部分人的道德和社会责任等公民意识现状不容乐观,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面临严峻挑战。作为公民教育的核心,培养公民意识是公民形成现代意识和良好素质的重要途径。大学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未来国家和时代的主人,他们公民意识程度的强弱,将不仅影响到其健康成长而且直接关系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因此,本文立足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从思想政治教育学的角度,在对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内涵界定的基础上,总结了大学生公民意识培养的意义,认为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是国家民主与法治建设的需要、符合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同时也是大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由此,引出了对当前大学生公民意识现状的分析,结合调查数据的解析,从国家、社会、个人等三个层面对其成因进行了解剖。本文最后对公民意识培养进行了探讨。提出,从国家层面上,应以民主与法治建设为目标,加强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从社会层面上,要结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培养大学生公平正义的公民意识;从个人层面上,应强化大学生公民意识观念,树立社会主义自由平等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