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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我国司法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为背景,以财政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改革为契机,对我国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问题进行研究探讨。首先指出了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现状、存在的问题,其次运用市场失灵等相关理论进一步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其解决问题的难点,最后提出解决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问题的近期措施和长效机制。 全文共分为五章: 第一章,导论。主要论述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问题研究的现实意义、全文框架、文章创新及不足等。 第二章,经费保障问题的理论分析。提出与实践相关的市场失灵、公共物品、中央与地方政府支出划分原则、预算等理论依据。 第三章,现行经费保障的难点:理论与现实的差距。通过对目前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支出经费保障基本情况及其特点、基本建设支出经费保障基本情况及其特点、现行预算体制对经费保障影响等的研究,指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现状、存在的问题:经费保障缺乏法律依据;经费保障范围小、保障标准低;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基础设施落后,缺乏政策和资金支持。并进一步对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问题的难点及其原因进行分析,指出由于受地方财政困难和司法行政职能特点等因素影响,解决经费保障问题存在着难点,理论与现实有很大差距。 第四章,解决问题的办法。针对存在的问题、问题原因、问题的难点等提出解决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问题的近期措施和长效机制。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 1、针对目前司法行政系统中存在的经费保障缺乏法律保障、经费保障范围小、经费保障标准低等问题,提出制定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基本标准,使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经费保障有法可依。 2、通过运用中央与地方政府支出划分理论,分析理论与现实的差距,根据地方政府财政困难的实际情况,提出在目前地方财政困难的情况下,中央政府应将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基础建设项目纳入国债资金范围,由中央政府解决基层基础建设资金问题,更符合当前我国实际情况。 但也存在着不足,即对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司法支出结构本身存在的问题和地方财政支出结构缺乏相关的数据论证,研究不够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