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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对外交流逐渐扩大,中国的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人们已日益广泛地使用合同作为经济交往的重要形式,合同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日趋重要。与此同时,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犯罪现象也逐渐产生并日趋突出。犯罪分子利用经济社会的合同契约和人们对合同法制的信仰,采取虚构事实、假冒主体等手段,大肆进行经济诈骗活动,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法律所保护的公私财产所有权,给我国的经济建设带来了严重的破坏。1997年刑法典将该犯罪行为正式确定为合同诈骗罪。而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对合同诈骗罪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等的界定却存在较大争议。因此,研究合同诈骗罪,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围绕合同诈骗罪在理论上存在争议的几个热点问题,以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对合同诈骗罪的概念、立法价值、犯罪构成、合同的形式、非法目的的认定、此罪与彼罪的界定司法实践问题及涉及到的理论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分析,希望在理论上可以完善对合同诈骗罪的法学研究,在司法实践中能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全文共分四章。第一章主要概述合同诈骗罪的来由,并阐述其在立法中被赋予应有的立法价值,对司法实践中(以笔者工作所在的地区为例)合同诈骗罪分析并查找出其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主要争议。通过本部分为后文有的放矢的解决问题奠定基础。第二章界定合同的含义,并明确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形式,主要运用理论联系实践方法和案例分析法。第三章对合同诈骗和一般诈骗罪及其他相关罪名的关系和区别展开分析。第四章主要讨论两个问题,第一是对“非法占有”目的产生时间的认定问题,通过对本问题的分析,意图解决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合同签订后临时产生犯罪意图的问题,在此将结合“利用合同”进行分析。第二是对“非法占有”的司法认定问题进行分析,结合实践情况,提出可以推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