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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灭六国之后,秦始皇实施了包括“行同伦”在内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以实现由多元向统一的转变。汉代建国之初,也同样面临伦理道德重建的问题。萌芽于周代的礼教经汉儒整合和发展,服务于现实,《白虎通》的颁行标志着礼教的正式形成。在此过程中,意识形态里不断加强对于妇女的约束: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受到强调;夫妻关系被纳入“三纲”,并定格为“夫为妻纲”;男子处分妻子的七项条款被首次提出;贞节观念渐趋成熟;“三从”、“四德”得到重申和详细阐释。此外,还出现两部深远影响的女教著述——《列女传》和《女诫》。 在礼教形成的时期,妇女的生活呈现出丰富性和复杂性,有受礼教影响的一面,也有与主流意识形态相背离的一面。虽然礼教对性别角色进行严格划分,规定女性的职责是“主内”。但汉代妇女并未完全被家务劳动所禁锢,她们中的一些人从事的工作涉及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军事等诸多领域。在生育行为上,汉代民间盛行重男轻女之风,存在弃杀女婴的陋习。女子教育在家中进行,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妇礼和为妇之道。民间虽然存在自由恋爱之风,但强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聘娶婚是汉代婚姻形态的主流。在夫妻关系中,妇女处于不利地位,男子能以“七出”为由休妻,但妇女也有一定的婚姻自主权,礼教中敬妻等内容在士阶层中亦有所体现。虽然汉代大力提倡贞节观念,但改嫁和再嫁的现象广泛存在。虽然社会上存在“男女有别”的正统观念,但女性并未藏于深闺之中,她们可以外出参加活动,在家也可以独自会见客人,与异性的交往比较自然洒脱。她们有自己的节日和娱乐活动,还可以参与一些一般属于男子的游戏。汉代在妇女中大力推行教化和严惩违反伦常的妇女犯罪,反过来恰好说明礼教尚未深入广大妇女的心中。相比之下,在礼教发展时期的唐代,礼教所波及的范围和影响的程度都超越汉代。与汉代同时期的古罗马妇女同样受制于父权和夫权,但由于所受的约束相对较少,生活得更自由自在。在汉代历史上,出现过临朝称制的太后、和亲的汉家女子、博学高才的知识女性以及敢于救困、复仇和起义的女中豪杰,她们突破性别角色的局限,展示了不逊于男子的才能、智慧和胆量。 汉代在移风易俗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国土辽阔,各地存在着受礼教影响程度的差异,礼教由中心地带向周边地区辐射的过程中,也产生时间上的先后之别。西汉时期,社会风气较为开放,受锐意进取的时代精神感染,妇女在政治、外交、经济等领域都较活跃。随着父权和夫权的巩固,妇女尤其是士阶层家中的妇女行为逐渐受到规范。而到了东汉末年,随着个性解放思潮的兴起,礼教的约束力减弱。由于妇女所处阶层不同,受礼教的影响程度也不同。即使同处一个阶层,因为性格、经历、思想认识等的不同,对礼教的认同与接受程度也存在差异。由于汉代处于礼教的形成时期,社会规范还很疏阔,礼教对社会生活产生影响也存在一个时间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