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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房屋产权私有化程度的不断扩大和新型住宅社区的出现,城市社区治理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由原来的“三驾马车”变成了“四架马车”,即由原来的“单位、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变成了“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从规范意义上讲,在社区治理中,这四种主体应分工合作,共同处理好社区公共事务。然而,在实际运行中,这四种主体却时常发生碰撞,甚至爆发激烈的冲突,矛盾的焦点集中在住宅社区的自治主导权。如何走出一条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和众多业主融洽相处的和谐之道?新型居民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的内部运作机制又是怎样的?抱着浓厚的兴趣与疑问,围绕新型商品房社区的治理问题,笔者选取了苏州典型新型商品房社区J社区作为观察点,走访了J社区许多的业主、业主委员会负责人、物业公司和相关居委会,试图找出隐藏在城市新型商品房社区治理问题背后的原因和本质。希望从实证研究的角度,努力探寻转型时期中国微观社会的有效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