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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房地产行业得到很大发展,然而开发商在建造住宅大楼的同时却忽略了车库的重要性,导致汽车的销售与住宅小区的停车位数量不能成正比增长,广大居民面临着停车难的问题,这一直接原因是一直以来我国的车库的权属不明问题。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出台,解决了地面停车位的权属纠纷,但地下车库的争议却依旧不断,引发学界和实务界不同的观点。笔者认为地下车库属于对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然而我国却没有确立空间权制度,用现存制度解决地下空间利用问题,是地下车库争议不断的主要原因。 本文分成四章。第一章简述了空间利用权与地下车库的关系,引出地下车库的利用就是空间的利用。第二章以几个判决不一的经典案例引出我国目前关于地下车库的实务与学术讨论现状,并通过对比国内外的立法,结合我国现实需要,引鉴一种地下车库制度的全新车库分类模式,结合空间权的取得讨论其归属。在此基础下引出第三章和第四章,第三章讲述在这种全新的地下车库制度下车库的出售和出租,包括出售出租方式、费用分摊和利益归属等问题。第四章讲述了地下车库使用人所享有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