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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是我国发展、探索资本市场的阶段性产物。截止到2004年末,流通股的数量总计为2517亿股,非流通股的数量为4463亿股,其中国有股为3394亿股。非流通股和流通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三分之二和三分之一。非流通股不流通导致控股股东行为模式变异,股权结构方面过于强调国有股权的绝对控制地位导致控制权僵化。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根本任务,是消除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分割状态,使上市公司所有的股份在明确的期限内都具有可流通的权利,实现股权统一,真正做到同股同价、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有利于各类投资者公平地参与股票的发行与交易,有利于所有的股东公平地参与公司治理,有利于提高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此次的股权分置改革将是一次历史性的革命,其中也蕴含着多方利益的博弈。 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会导致股票市场供求关系发生较大的变化。流通股的价格预期将会下调,将会给流通股股东造成一定的损失。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在股权分置问题解决前由于不能流通,其价格往往只能依据每股净资产来估价,变成流通股后,必然因市场化定价而获得收益。为协调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两者的利益,非流通股股东必须支付一定的对价,作为取得流通权的成本。本文正是通过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