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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以来,财务会计准则的制定者无不试图在公认会计原则(GAAP)中包容和协调各个利益集团的信息需求,他们致力于使会计信息具有通用性,于是,以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 GAAP)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为代表的、旨在满足各个利益集团需求的GAAP成为了财务会计规范的主流。
但是,在这种大背景下,一个令人费解的现象值得关注:许多国家在GAAP之外还另行制定了为特定信息使用者服务的财务会计规范。这一有趣的现象在以保险业为代表的金融行业中尤为普遍,世界上大多数的国家都为保险、银行和证券等行业制定了专门的会计准则。
通过对以上事实的理论分析,可以得到一些启示。就其本质而论,财务会计规范是为企业的融资行为服务的,资金的融出方可以通过根据财务会计规范生产的会计信息来判断企业履行偿付责任和资金增值责任的情况。由于企业的融资方式可以分为债权方式和股权方式,因此,GAAP的服务对象自然地侧重于投资者和债权人。虽然GAAP旨在调和双方在信息需求上的冲突,但是债权人和投资者之间存在着天然的、不可调和的利益鸿沟。从会计的角度来看,投资者关心利润表的客观性和公允性,而债权人关心资产负债表的真实性。但是对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来说,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真实性可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由于契约的不完备性和缔约成本的存在,企业的债权人和投资者之间存在着潜在的利益冲突。这种冲突可能通过企业中存在的股利分配、权益稀释、资产替换和投资不足等问题表现出来。通过回顾会计的发展历史,可以深切地感受到由于投资者和债权人之间的利益鸿沟给财务会计规范带来的影响。从19世纪60年代至今,企业融资方式的变化是导致财务会计规范由当初的“以债权人为导向”朝着“以投资者为导向”发展的主要原因。
对于上述的冲突,GAAP使用稳健原则作为一种调和机制,但是,经稳健原则调和得到的平衡是不稳定的。随着金融活动的迅速发展和日益复杂,这种平衡在金融行业中率先被打破。于是,在金融行业中,债权人导向的财务会计准则从公认会计准则中独立了出来。
在上述的基础上,可以充分理解为何现行的GAAP在选择确认、计量标准的过程中无法体现逻辑上的一致性,更为重要的是,研究GAAP中由于各方博弈而导致的种种矛盾有助于发现财务会计准则的发展规律。但是,进行该项研究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准确地刻画出各个利益集团单纯的信息需求,以及以这种信息需求为导向的财务会计准则所具有的特征。只有准确界定了每一种导向的准则的特点,才能准确地找出他们在GAAP中的冲突所在。因此,研究债权人导向会计准则的特点就成为研究财务会计规则变化规律的必不可少的基础。此外,由于债权人导向的会计准则已经普遍存在于金融行业中,研究债权人导向会计准则的特点也有利于这种准则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为此,笔者采用案例分析的研究方法,选择现实中存在的债权人导向的会计准则为范本,将中国保监会制定保险监管会计准则(《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2号:投资资产》)的过程作为研究对象,论证债权人导向会计准则的存在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并重点分析债权人导向会计准则应该具有的主要特点。
第一章从公认会计原则与债权人导向的会计准则并存这一事实出发,从理论和历史现实两方面证明债权人导向的财务会计准则是必然存在的,强调了研究债权人导向会计准则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并在此基础上引出本文拟研究的主要问题。
第二章从总结国内外专家学者的现有研究成果入手,分析公认会计原则与债权人导向会计准则的异同,提出了有关债权人导向会计准则的若干假说,为债权人导向会计准则的发展打下理论基础,并通过对各国的保险监管会计准则进行扫描,初步验证了本文提出的理论假说。
第三章介绍了我国保险监管会计准则的历史沿革以及我国在建的保险偿付能力监管体系,通过制度背景分析了我国保险监管会计准则的特点、其对保险监管的影响、在金融行业率先出现的必然性以及准则的模式选择动因,并用数据说明了我国保险监管会计准则的特点对于会计报表的影响。
第四章关注《投资资产准则》(征求意见稿)的制定过程,描述了这一全新框架的诞生。本章首先给出了这一框架的具体内容,然后对具体内容进行了解释,重现了这一准则从最初的设想到最终定稿的演进过程,客观反映了各次讨论和会议对于新框架诞生的贡献,并用其来验证第二章提出的理论假说的,说明《投资资产准则》的制定过程能够充分体现出债权人导向会计准则所应具有的特点。
第五章对前述内容进行了总结,并指出由于债权人导向的会计准则在现实世界中的应用目前还仅局限于金融行业,并且还处在起步阶段,导致本文在选择研究样本时受到了一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