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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的稀缺性、不可再生性与经济发展对于土地的高度需求、土地利用的相互排他性之间的矛盾,要求我们必须在盘活土地资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上做文章,使土地由生产效率低的利用方式转变为生产效率高的利用方式,以提高土地的合理配置和利用效率。土地流转便是这样一种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土地资源的配置方式。
城市化、工业化发展道路是提高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尤其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意味着农村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研究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现状,找出其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的成因,从而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利益,这对经济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广东的农村土地流转,无论是在时间上还是在规模上都是走在全国前列的,有着丰富的研究素材。但国内理论界除了关注广东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外,很少有以广东农村土地流转为研究对象的,大多采用浙江、江苏、山东等地区的参数,而广东学者对此研究起步较晚,且多为实践总结。本文在关注我国农地流转现状的基础上,将重点考察广东农地流转的现状和机理,以求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农地流转存在三大约束机制:产权约束、农地流转的利益关系约束和外部环境因素的制约。农地流转的产权基础及利益关系为约束农村农地流转的内因,而相关制度、政策与社会经济环境则是其外因。
我国农地流转存在以下主要问题:土地资产增值属性不明确阻碍土地商品化,市场机制不健全妨碍了农地流转,优惠政策的缺乏延缓了农地流转速度,程序不规范制约了农地的流转,操作不规范的农地流转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而农地流转存在以下难点:农民承包地确权难、农民承包地的功能转换难、农民承包地流转的市场化运作难、农民承包地的流转收益分配难、农民承包地流转的中介服务组织构建难。而农地产权的制度缺陷则是导致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广东农地流转经历了三大阶段。目前,农地流转呈现如下主要特征:第一,农地流转形式以转包和入股为主,趋于集中和规范;第二,农地流转组织形式整体上以集体统一流转为主,委托集体流转是集体统一流转的主要形式;第三,农地流转规模的区域差异很大,基本上与区域经济的发展程度成正比;第四,农地流转类型以耕地为主;第五,农地流转中政府引导作用明显。
广东农地流转存在的问题有:农地流转程序不规范;流转机制不完善;土地股份合作社缺乏明确的法律地位;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到来自多方面的侵害,即以行政推动代替科学引导,农民的土地流转收益权难以得到保障,地方政府以土地流转取代国家征地行为,圈地现象突出。
促进广东农地流转应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第一,重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促进土地流转规范进行;第三,培育土地流转市场;第四,从法律和政策上完善配套制度;第五,对珠江三角洲经济发达地区、东西两翼沿海经济次发达地区和山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分别采取规范、引导、帮扶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