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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传统社会,“卫生”多是一种个人自觉的行为,较为零散,不成系统。及至近代,西方的“公共卫生”观念传入我国,它与我国古代“预防为主”的卫生观有一定相通之处,但更加注重族群的生命和公共空间的卫生。由于近代我国疫灾严重,加之租界的示范以及传教士的宣传等,我国人民逐步认识到公共卫生的重要性,遂自清末“新政”后,我国开始了建设公共卫生事业的步伐。与我国大多数城市相同,历史文化名城开封的公共卫生建设自清末起步,至民国时期初成体系,无论是在卫生机构方面还是具体内容的开展方面都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卫生机构包含卫生行政管理机构和卫生医疗机构,在卫生行政管理机构方面,开封卫生事业从归属河南省巡警道到河南省会警察厅再到河南省会公安局再到河南省卫生处,体现了其地位的提高;卫生医疗机构方面,现代卫生医疗体系自清末民初始建,到解放前夕开封拥有近20所公立医疗机构、30所私人医院、99个诊所,且规模和设备都有着较大的提升。在具体业务内容上,传染病防治、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学校卫生和卫生宣教等方面有着不同程度的进步。传染病防治方面,牛痘接种和疫苗注射成为常规性措施,遇有重大疫情,另设临时机构,为减少传染病的发生,鼓励市民捕灭苍蝇,使得“霍乱”在开封得到初步控制;环境卫生方面,随着清洁卫生运动以及其后新生活运动的开展,开封的公共场所卫生得到充分重视,另外,粪场的迁移与管理、下水道的修建、公共场所和垃圾箱的增设等使得开封的市容市貌有所改观;饮食卫生方面,对饮水井和食品加强监督与管理,并试图筹办现代化的自来水厂;学校卫生也在20世纪20、30年代引起政府的重视,而得以发展,注重学校环境卫生、传染病的预防和管理、学生健康检查和学校卫生教育等;卫生宣教方面,印发卫生手册、举行卫生宣传大会、卫生展览会等,使人民了解卫生知识,增强了公共卫生意识。在开封公共卫生事业发展过程中,以政府为主导,以卫生团体、社会救助团体、传教士及其创办的教会医院等社会团体为辅助,前者主要表现在卫生机构的设置和法律法规的颁布,后者在卫生知识的宣传、传染病的防治等方面做出贡献,两者共同促进了开封城市公共卫生事业的进步和发展。随着公共卫生事业的进步与发展,开封城市人们的卫生观念和行为模式也在潜移默化的发生变化,如从消极“避疫”到科学“防疫”的观念变迁、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学校卫生观念的增强等。但在具体的推行过程中,也存在机构设置落后、实施效果不佳等局限性,主要表现在卫生行政不独立,长期寓于警政之中;自来水、公共屠宰场、公墓等公共卫生设施的缺乏;卫生设施清洁方面,没有实际的成绩等,这与开封经济落后、经费困难,战争频仍、政局动荡以及迷信守旧思想和传统生活习惯等因素密不可分。总之,开封的公共卫生事业,自清末起步,至民国时期大有发展。卫生行政管理机构从寓于警政之中到独立,卫生医疗机构在数量、规模、设备方面都有着较大的提升。在具体业务内容上,包含传染病防治、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学校卫生、卫生宣教等获得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公共卫生事业的演进是开封城市现代化的一部分,也反过来推动了开封近代社会的变迁,人们的卫生观念和行为模式都在潜移默化地发生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