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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NGO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者,是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有着重要作用。 本文借鉴了国内学者对NGO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研究以及国外对NGO在社会治理中作用研究的经验,以JN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JN市关工委”)为例,对 JN市关工委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进行了研究。通过问卷调查和专访,发现JN市关工委在社会治理发挥作用面临官僚化倾向显著、政策法规和制度机制不健全、公民社会发展不成熟、顶层设计不强等挑战和、资金来源单一、学习培训较少、激励不足等困境。通过分析JN市关工委面临挑战和困境的原因,认为NGO在社会治理中要加强顶层设计,善于借势借力、强化自身定位,发挥NGO的优势、建立激励机制,形成良性互动,并承接部分政府职能,重点在畅通社会诉求表达渠道和政府信息传达,促进社会和谐、整合社会资源,弥补“政府失灵”、促进公民意识觉醒,推动公民社会的、推动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实现人的价值四个方面发挥纽带桥梁作用,以更好地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推动和谐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