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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自1874年在英国最早开征以来,相继被西方以及世界上各主要国家引入并最终成为主体税种,充分说明了个人所得税在调节经济和组织税收收入方面都具有其他税种无可比拟的科学性、合理性。凯恩斯主义的奉行对个人所得税又起到一个关键的推动作用,个人所得税作为政府公共管理中一个主要的政策工具,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个人所得税已成为世界各工业化国家以及少数发展中国家税制结构中的主要税种和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
我国1994年对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重大改革,标志我国个人所得税法朝着科学化、规范化、国际化方向不断迈进。此后的十余年时间里,是我国经济总量和国民财富增长最快的时期,经济发展的各项指标均走在世界前列,个人所得税收入由1994年的72.7亿元增长至2008年的3722.19亿元,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收入比重由1994年的1.4%上升到2008年的6.87%,成为增长十分迅速的税种,收入额也跃居各税种前五位,个人所得税已成为我国组织税收收入,调节经济一个重要的税种。但同时也要看到,我国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比重不仅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部分发展中国家水平,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制度和征收管理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本文以定远县个人所得税征管为案例,运用数据分析、对比分析等方法找出该县在个人所得税征管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如在个人收入监控方面,由于社会信用化程度低,现金结算普遍,很难准确掌握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收入,给个人所得税征管带来极大的困难。由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众多,计算复杂,使得代扣代缴单位及自行申报质量不高。此外,在个人所得税征管中还存在政府职能部门配合不到位现象,国地税之间,工商、金融、财政等部门间涉税信息也不能很好地共享。即使在税务部门内部,个人所得税征管与稽查不衔接,税务稽查职能还不能得到有效发挥。各级政府在营造纳税环境、加强税收宣传,税务机关在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也有待于进一步提升。而在我国税收体制中,个人所得税由于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这就意味着个人所得税征收难度必然超过其他税种。因此,这些问题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过程中,不但普遍存在,而且已成为影响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质量提高、限制个人所得税税收职能有效发挥的主要制约因素。
针对定远县个人所得税征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本文从税收征管角度提出了解决这类问题的措施。如通过推行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和家庭财产登记制度,加强个人所得税源泉控管。鼓励和督促经营者建帐,使个人收入公开化,解决个人收入不清不明的问题,从而实现各级税务机关对个人收入的有效监控:采取由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义务人分别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的二元申报制度,实现个人所得的支付方和收入方相互制约,更有效的提高个人所得税扣缴和自行申报工作质量,制止偷漏税现象的发生;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中政府各职能部门间相互配合,特别是金融机构、工商行政管理和财政等经济管理部门,如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积极与税务部门配合,建立协税护税机制,将会对个人所得税征管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建立起个人所得税征管与稽查联动机制,通过搭建个人所得税征管稽查信息互通平台,有效地促进个人所得税征管与稽查的良性互动;各级政府既要在征管上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服务水准,也要在税收政策、公共财政等宏观方面,推动纳税环境的优化。在公共财政方面,要通过科学合理的使用财政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发挥政府在税收宣传方面的主导作用,增强纳税意识。税务部门还必须狠抓纳税服务质量,为自行申报人提供快捷、良好的服务,以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方式,不断推进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通过以上措施可以使个人所得税征管能够得到进一步地发展与完善,更好地发挥出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的职能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