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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A股市场相较于其他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表现出了较大的波动性,不论是监管层还是学术界都一直在研究我国股票市场较大波动性的产生原因及对策;较早时期的研究认为是我国投资者结构散户化,而散户行为短视化,因而建议引入机构投资者,加大机构投资者在我国投资者构成中的比重;随着2004年前后机构投资者的超常规发展壮大,机构投资者对整个市场的影响力也在不断增强,人们开始对机构投资者的行为及结果进行检视,以判断超常规发展的机构投资者是否降低了市场的噪音,稳定了股票的波动;理论上机构投资者由于其专业性、信息及资金优势,其对股票的定价优势与价值挖掘优势应当是显然的;但也有相关研究表明机构投资者在抛弃经典的分散投资、长期持有的价值投资策略,转而利用其资金信息优势集中投资、追涨杀跌,反而可能放大了整个市场的波动,甚至引发股市的崩盘。
本文认真总结了已有文献的研究角度思路和方法,发现已有关于机构投资者与股票波动率的研究,不管是直接研究二者关系还是间接研究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有一点是始终肯定的,即机构投资者通过自身的投资行为是能够影响股票波动率的,但是机构投资者对股票波动率的最终影响方向尚难定论。在本文看来,机构投资者对股票波动率的影响莫衷一是的背后,很可能是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一,鲜有研究能说明机构投资者是如何影响股票波动率的。特别机构投资者能够影响股票波动率,必然意味着机构投资者能够持续的影响股票价格,但是机构投资者是如何影响股票价格进而影响股票波动率的?这中间的传导机制分析还不够明晰。其二,现有研究大都基于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及其变化来捕捉机构投资者与股票波动率的关系,而波动率与持股比例变化之间可能存在复杂的机制机理,并不是单一的线性关系。亦即缺少表征机构投资者内在投资行为与风格的指标。基于此,本文着重研究和分析机构投资者如何通过影响股票价格进而影响股票波动率,并且进一步按照风险态度理论从内在角度设计出了区分机构投资者两种迥异投资风格的指标。
理论中往往将股价超过股票内在价值的部分定义为股价泡沫,由于股票的内在价值是较为稳定的,因而短期的股价变化实际上是股价泡沫在变化;通过这一分解,实际上便指明了机构投资者影响股票波动率的基本途径:即机构投资者能否通过影响股价泡沫,从而影响股价,进而持续且稳定地对股票波动率产生影响?在依据F-O模型估计出了股票的内在价值,分离出股价泡沫之后,本文通过中介效应分析发现,机构投资者对股票波动率的影响是完全通过股价泡沫这一中介路径。进而,分析机构投资者对股票波动率造成了怎样的影响和如何造成的影响,就等价研究机构投资者是怎样影响了股价泡沫,又是如何影响了股价泡沫。
本文进一步股价分解模型基础上提出股价泡沫分解模型,以全微分的形式将股价泡沫分解成两个部分,其一是股票内在价值因数与外在环境因数对股价泡沫的影响,其二是投资者群体对这一系列影响因数的反应边际(文中统为评估边际);在投资者群体的反应边际是依托于投资者群体而与股票本身无关的外生变量后,或者在控制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群体反应边际的因数后,在机构投资者与一般投资者在同一类投资者的原假设下,则可以通过计量模型验证两类投资者对股票内在价值与外在环境因数的反应边际差异;进一步,可以按照本文设计出的从内在角度区分的两类机构投资者:“进攻型”机构投资者与“防守型”机构投资者,检验机构投资者差异的风险水平下对股价泡沫的影响差异。综合股价泡沫与股票波动率之间的关系则可以表明机构投资者对股票波动率施加的影响。
本文选取证券投资者基金为机构投资者者的代表,时间跨度为10年(21个半年度),以全部A股为研究目标集。实证结论为:(1)机构投资者整体上是能够抑制股价泡沫,进而降低股票波动率的;(2)本文将机构投资者按照其风险承担意愿水平分为“进攻型”机构投资者与“防守型”机构投资者,发现“进攻型”机构投资者会助涨股价泡沫,进而也就对股票波动率有助推作用;而“防守型”机构投资者则相反,具有抑制个股股价泡沫,平抑股价波动率的作用;(3)机构投资者与一般投资者对股价泡沫与波动率的影响差异的成因主要是两类投资者对单位市场指数变化风险承担意愿水平上(对市场行情变化的评估边际差异)。
本文在已有文献基础之上的创新点和贡献主要在以下方面:其一,发掘了机构投资者影响股票波动率的传导路径,即机构投资者通过影响股价泡沫进而影响股票波动率;其二,相比以往文献只以持股比例高低判别机构投股,本文按照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机构投资者进驻数量两个维度定义机构股,使得个股较为合理的分为以机构投资者群体为主体的个股,及以一般投资者群体为主体的个股;其三,依照风险态度理论设计并进一步将机构投资者划分为“进攻型”机构投资者与“防守型”机构投资者,虽然从整体上确实看到了机构投资者有降低股票波动率倾向,但是在细分机构投资者的风险承担意愿水平后,“进攻型”机构投资者具有助推股票波动率的倾向,而“防守型”机构投资者具有降低股票波动率的倾向,使得机构投资者对股票波动率的影响表现出“两面性”。其四,不仅仅发现了机构投资者与一般投资者在对股价泡沫与股票波动率影响上的差异,还进一步分析了两者差异的成因:即对系列股价影响因子的评估边际具有显著差异。
本文认真总结了已有文献的研究角度思路和方法,发现已有关于机构投资者与股票波动率的研究,不管是直接研究二者关系还是间接研究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有一点是始终肯定的,即机构投资者通过自身的投资行为是能够影响股票波动率的,但是机构投资者对股票波动率的最终影响方向尚难定论。在本文看来,机构投资者对股票波动率的影响莫衷一是的背后,很可能是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一,鲜有研究能说明机构投资者是如何影响股票波动率的。特别机构投资者能够影响股票波动率,必然意味着机构投资者能够持续的影响股票价格,但是机构投资者是如何影响股票价格进而影响股票波动率的?这中间的传导机制分析还不够明晰。其二,现有研究大都基于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及其变化来捕捉机构投资者与股票波动率的关系,而波动率与持股比例变化之间可能存在复杂的机制机理,并不是单一的线性关系。亦即缺少表征机构投资者内在投资行为与风格的指标。基于此,本文着重研究和分析机构投资者如何通过影响股票价格进而影响股票波动率,并且进一步按照风险态度理论从内在角度设计出了区分机构投资者两种迥异投资风格的指标。
理论中往往将股价超过股票内在价值的部分定义为股价泡沫,由于股票的内在价值是较为稳定的,因而短期的股价变化实际上是股价泡沫在变化;通过这一分解,实际上便指明了机构投资者影响股票波动率的基本途径:即机构投资者能否通过影响股价泡沫,从而影响股价,进而持续且稳定地对股票波动率产生影响?在依据F-O模型估计出了股票的内在价值,分离出股价泡沫之后,本文通过中介效应分析发现,机构投资者对股票波动率的影响是完全通过股价泡沫这一中介路径。进而,分析机构投资者对股票波动率造成了怎样的影响和如何造成的影响,就等价研究机构投资者是怎样影响了股价泡沫,又是如何影响了股价泡沫。
本文进一步股价分解模型基础上提出股价泡沫分解模型,以全微分的形式将股价泡沫分解成两个部分,其一是股票内在价值因数与外在环境因数对股价泡沫的影响,其二是投资者群体对这一系列影响因数的反应边际(文中统为评估边际);在投资者群体的反应边际是依托于投资者群体而与股票本身无关的外生变量后,或者在控制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群体反应边际的因数后,在机构投资者与一般投资者在同一类投资者的原假设下,则可以通过计量模型验证两类投资者对股票内在价值与外在环境因数的反应边际差异;进一步,可以按照本文设计出的从内在角度区分的两类机构投资者:“进攻型”机构投资者与“防守型”机构投资者,检验机构投资者差异的风险水平下对股价泡沫的影响差异。综合股价泡沫与股票波动率之间的关系则可以表明机构投资者对股票波动率施加的影响。
本文选取证券投资者基金为机构投资者者的代表,时间跨度为10年(21个半年度),以全部A股为研究目标集。实证结论为:(1)机构投资者整体上是能够抑制股价泡沫,进而降低股票波动率的;(2)本文将机构投资者按照其风险承担意愿水平分为“进攻型”机构投资者与“防守型”机构投资者,发现“进攻型”机构投资者会助涨股价泡沫,进而也就对股票波动率有助推作用;而“防守型”机构投资者则相反,具有抑制个股股价泡沫,平抑股价波动率的作用;(3)机构投资者与一般投资者对股价泡沫与波动率的影响差异的成因主要是两类投资者对单位市场指数变化风险承担意愿水平上(对市场行情变化的评估边际差异)。
本文在已有文献基础之上的创新点和贡献主要在以下方面:其一,发掘了机构投资者影响股票波动率的传导路径,即机构投资者通过影响股价泡沫进而影响股票波动率;其二,相比以往文献只以持股比例高低判别机构投股,本文按照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与机构投资者进驻数量两个维度定义机构股,使得个股较为合理的分为以机构投资者群体为主体的个股,及以一般投资者群体为主体的个股;其三,依照风险态度理论设计并进一步将机构投资者划分为“进攻型”机构投资者与“防守型”机构投资者,虽然从整体上确实看到了机构投资者有降低股票波动率倾向,但是在细分机构投资者的风险承担意愿水平后,“进攻型”机构投资者具有助推股票波动率的倾向,而“防守型”机构投资者具有降低股票波动率的倾向,使得机构投资者对股票波动率的影响表现出“两面性”。其四,不仅仅发现了机构投资者与一般投资者在对股价泡沫与股票波动率影响上的差异,还进一步分析了两者差异的成因:即对系列股价影响因子的评估边际具有显著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