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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的迅猛发展,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因其虚拟性、开放性、全球性等特点导致消费者的权利更容易受到侵害。我国法律对消费者维权途径有所规定,但是由于网络交易的数量大,纠纷主体非现场交易、纠纷数量多等特点对现行法律提出了挑战。但网络不是不是独立于现实的独立空间,网络交易的纠纷仍然寻求现行法律法规来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和解、调解、投诉、仲裁和诉讼五种纠纷的解决途径同样也适用于网络交易中产生的纠纷。如何运用这五种途径解决网络交易中的纠纷?本文以网络交易中消费者维权途径为研究对象,从消费者权利保护的实体法和程序法角度,运用规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分析了网络交易中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维权的和解与调解机制、行政解决途径和民事诉讼途径,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除引言外,本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网络交易中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首先对网络交易的主体进行界定,其次,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分析了网络交易中消费者特有的反悔权,最后,对网络交易中商品经营者、第三方交易平台及其他有关服务经营者的义务进行总结。第二部分,提出了建立在线和解与调节机制。通过分析传统的和解与调解机制与网络交易的高效性和快捷性相抵触,从而提出在线和解与调节,进一步规划了在线和解与调解的程序。第三部分,分析了“向相关部门投诉”这一纠纷解决途径在网络交易纠纷中的应用。具体的分析了网络交易中行政机关受理消费者投诉的要件、效力及消费者投诉的形式,提出了行政部门对网络交易中消费者投诉的处理方式。第四部分,就民事诉讼纠纷解决途径解决网络交易中消费者的纠纷进行分析,得出用小额诉讼解决网络交易中的纠纷更有利于消费者维权。从而进一步的总结了小额诉讼解决网络交易纠纷的适用对象及程序、有关管辖的确定和举证问题。最后对网络交易及网络交易纠纷的解决途径进行了概括,归纳了我国现行法律规对网络交易的规定,最后提出了完善立法、改进程序、设立维权平台来解决网络交易中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