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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传播是一种文化的传播.该文从音乐传播媒介发展历程的角度出发,初步对音乐文化的传播进行了历时性-共时性分析,从中可以看出,音乐与传播技术(媒介)有着天然的联系,从口头传播到文化工业,这种联系与人类整个文化发展的进程是同步的.通过这个分析,该文力图梳理和勾勒出一部"以媒介形态演变为线索的音乐传播史"的理论框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探讨音乐作为一种文化的传播,它理应是一种历时性的研究.但是,更重要的还不仅于此.历史上每一种新的媒介形态出现,既改变了人们对外在世界的理解认知系统,也改变了人们价值意识建构的内容和方式.同样,在音乐的发展中,每一种新生的媒介产生,就必然导致音乐的传播方式、生产方式、传承方式以及社会音乐分工、音乐活动、音乐机构、音乐审美心理等等各方面的变化,从而最终影响音乐文化的变迁.音乐,从口头传播到文化工业,从情感的自然表现到受制于商业意识形态,归根结底,是由于音乐从"纯然依赖空气"到"将音乐信息装裁记录下来"的媒介的演变,正是这种深变导致了音乐传播行为向工业化、商业化的转变.可见,音乐传播媒介的进步不仅贯穿着人类音乐发展的整个历史过程,而且与人类音乐文化的积累和变化密切关联.媒介制约着人们对于音乐自身的认知和想象,所以在很大程度上,音乐文化的进步是通过媒介形态和传播方式实现的.音乐传播通过各种媒介形态,改变着音乐文化主体,并建构了一种新的音乐文化结构、风格和模式,也就是说,每一种新的传播方式和技术的兴起都毫地例外地引起音乐文化以及相关各个领域的变革.因此,这种基于传播媒介而带来的文化形态,就称其为"传播的文化",它是横向地、共同性关系的考察.这样一来,纵向的媒介形态与横向的音乐文化各个领域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种内在的联系——这就是"必然性"所在,也是麦克卢汉所谓"媒介即是讯息"的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