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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群体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指那些依靠自己的能力无法达到社会认可的生活标准,需要依靠国家和社会力量给予帮助和支持改变其“弱势”状况的群体。弱势群体问题是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在任何国家、任何时代都存在,并且随着社会发展的不同形态及发展阶段而呈现出特殊性。当前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期,改革的深入、社会结构变迁所引致的社会分化加剧,使得弱势群体突显。特别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弱势群体“弱化”的趋势更加突出和显化,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稳定与社会发展的因素之一。 历史上对于弱势群体存在原因的解释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个人责任论和社会责任论。个人责任论从个人特殊性的角度提出问题,认为弱势群体的出现是由当事人个人(包括他所在的家庭)造成的。在西方工业化早期不少上层人持这种观点。20世纪中期以来社会责任论开始在发达国家占主导地位。这种观点认为,弱势群体现象是由社会造成的。其论证方法是:为什么这些人从前不是弱势群体,现在成了弱势群体,难道他们自己愿意被边缘化、贫困化、弱势化吗?是社会的变化、社会利益的分配机制使他们失去机会而边缘化。具体地说是政府的政策偏向了强者而抛弃了后来成为弱者的人们,所以责任在政府。当然用一种理论解释所有弱势现象都面临着挑战,不过如果是着眼于比较严重的弱势群体现象,那么,我们可能应该更多地赞同社会责任论。依照社会责任论,政府应该调整政策使其有利于弱势群体。我国弱势群体的大量涌现,一方面是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带来的负面影响,一方面也是弱势群体自身的文化素质低、劳动技能差,不能适应改革和发展要求的结果。在本文的研究中更多关注的是那些由于改革开放以来制度变迁和社会结构转型而分化出来的人群即“转型时期的社会弱势群体”。因此我们的研究必须从社会责任论出发分析弱势群体政府支持体系的构建,从调整政府公共政策的角度去处理问题。 解决弱势群体问题要依靠政府支持、社会援助和其自身的努力,在这其中,政府处于主导地位。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职能,使它始终在弱势群体的支持中起着主导作用,扮演主要角色。要有效地保护弱势群体,政府的政策选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