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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我国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沉淀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深入的研究。募集资金沉淀是指上市公司没有将募集资金进行最终的投入使用,而是将其以银行存款的方式进行闲置,或者将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银行贷款、购买国债等用途。 上市公司通过股票市场筹集资金的目的本应当是尽快地投入于各种生产经营项目中,从而使资金产生效益。然而,我国上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如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大股东等关联方占用募集资金、管理层将募集资金用于委托理财等问题,这不仅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也给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不利的影响。为此,证监会出台了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变更、大股东占用资金和利用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行为进行了规范、禁止和限定。然而,监管力度的加强虽然在治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变更、占用、滥用等问题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也导致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渠道被限制或“堵塞”,反而出现了募集资金被大量沉淀的现象。 对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监管者、研究者和其他社会各界的注意力主要集中于募集资金的变更与滥用等问题,而并未给予募集资金沉淀问题以足够的重视。事实上,学术界和监管者都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前提,即投资者将资金投入到上市公司中,并不是把上市公司当作代理存款机构,让上市公司帮助投资者将募集资金存放在银行中。上市公司筹集资金的义务就是将募集资金投入到能够产生回报的生产经营项目中。因此,虽然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形成沉淀有可能要好于资金被随意变更或滥用,但是这只是一个次优选择,最优的选择必须是而且只能是将募集资金投入到正常的业务经营活动中并获取收益。 在这种背景下,本文利用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开数据,对我国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沉淀问题进行了全面研究,以期加深学术界、监管者对募集资金沉淀问题的认识。 本论文的基本内容包括六大部分:第一部分(第2章)是相关文献回顾与述评;第二部分(第3章)是理论的构建与研究方法的设计;第三部分(第4章)是我国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沉淀的现状描述;第四部分(第5、6章)是募集资金沉淀形成原因探析;第五部分(第7章)是募集资金沉淀对公司业绩和资金周转的影响检验;第六部分(第8章)是募集资金沉淀的应对措施讨论。 第一部分(第2章)对与募集资金沉淀问题相关的两大类文献进行了回顾。第一类文献是资金循环与周转理论,该理论阐述了资金的运动特征和规律。由于资金的沉淀实际上资金运动的一种对立面,因此在阐述与募集资金沉淀相关的概念和特征时,可以借鉴该类文献的内容。第二类文献是我国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过程存在的相关问题(包括募集资金的变更、委托理财、关联方占用)的研究,本文从现状、成因、影响及解决对策四个方面对这类文献的研究内容进行了回顾,在肯定这些文献所做出的贡献的同时,还指出了其存在的一些缺陷,如孤立地考虑募集资金使用中的个别问题、对募集资金使用问题的研究缺乏完整的理论框架、缺乏实证检验和案例分析等,而这些正是本文所要改进的。 第二部分(第3章)构建了募集资金沉淀理论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整体框架,并以此为基础设计了其他部分的实证研究的方法与路线图。募集资金沉淀理论包括对募集资金沉淀进行了定义(未被投入到最终使用项目中的募集资金被称为沉淀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这种存在状态即为募集资金沉淀),并对募集资金沉淀的特征、分类(正常沉淀与非正常沉淀)、影响及形成原因等内容进行了讨论。而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整体框架中,募集资金有三种使用或分布形式:投入到生产经营项目、滥用及形成沉淀。在任何时刻,募集资金被投入到生产经营项目的比率、被滥用的比率和沉淀比率三者之和等于1。 第三、四、五部分是实证研究部分,以1995年至2003年通过IPO、增发、配股等公开发行证券进行筹资的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 第三部分(第4章)对样本公司筹资后第1-5年的募集资金沉淀情况进行了描述性统计与实证分析,发现在筹资年度当年年末(即筹资后第1年),样本公司总沉淀额平均值为1.8亿元,总沉淀率(总沉淀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率)平均在50%左右,总沉淀额占总资产的比率和总沉淀额占净资产的比率平均为14.68%和22.60%。在筹资后2-5年,总沉淀额、总沉淀率等变量的平均值都有所下降,总沉淀额平均值由8400万元降为1000万元,总沉淀率平均值由22%降至2.76%。另外,本文还对上市公司披露的沉淀募集资金的分布情况进行描述性统计与分析,结果发现仅有70%的样本披露了沉淀募集资金的分布情况。在这些进行了信息披露的样本中,沉淀募集资金主要以存放于银行、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委托理财或其他短期投资、关联方占用或其他形式的滥用这四种形式存在,其中存放于银行是沉淀募集资金最主要的存在形式,有88.02%的样本将90.31%的沉淀资金存放于银行。 第四部分的研究内容包括第5章和第6章。在第5章对募集资金沉淀的成因进行检验时,本文提出的假设是,证券市场资源配置失效以及外部监管与公司内部治理的加强是我国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沉淀的形成和大量存在的主要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本文设计了募集资金沉淀的成因检验模型。在模型中,因变量是募集资金沉淀率,待检验自变量是公司质地、过度融资、外部监管力度和内部公司治理约束力度。在检验过程中,本文除了对总样本进行模型检验之外,还将总样本按照公司质地变量的取值不同而分为公司质地好的样本和公司质地差的样本,并分别进行模型的检验。模型的检验结果证实了本文提出的假设。此外,在第6章中,本文还对募集资金沉淀的原因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与分析,并选取了一个上市公司的资料就公司治理机制如何导致募集资金沉淀的形成进行了案例分析。 第五部分(第7章)以上市公司筹资后的业绩变动和资金周转情况作为研究对象,以募集资金被投入到生产经营项目、被滥用和被沉淀这三种方式会对公司业绩和资金周转情况带来不同的影响作为假设前提,对募集资金沉淀的影响进行了实证检验。得出的结论是:在控制了募集资金滥用和公司质地因素的影响后,就总体状况而言,募集资金沉淀程度与公司筹资后的业绩变动有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而募集资金沉淀程度与公司筹资后的资金周转情况没有显著的负相关关系。 第六部分(第8章)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募集资金沉淀问题的解决思路:即分别从增大募集资金被投入到生产经营项目中的比率和减少募集资金被滥用的比率这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必须提高证券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从而改善上市公司的质地,减少过度融资,这是最为关键的;另一方面还必须加强监管,从而使得上市公司滥用募集资金的渠道受到限制。 本文的创新见解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本文发现证券市场资源配置失效和监管力度的加强是募集资金沉淀形成的根本原因。其次,本文在案例分析中发现,第二大股东等其他股东若与控股股东之间存在着利益的冲突,会促使其他股东在公司治理机制中发挥对控股股东的牵制作用,但是在中国独特的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机制背景下,由于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的力量对比过于悬殊,因此这种牵制作用必须以回避投票、累积投票等监管制度的存在为基础。再次,本文的检验结果表明募集资金沉淀对公司筹资后的业绩表现有负面的影响,这说明募集资金沉淀问题必须引起证券市场的各参与方的足够重视。最后,本文认为有效解决募集资金沉淀及其他募集资金使用问题的根本对策在于提高证券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而这就要求将我国股票市场的功能以筹资为主导转变为以交易流通为主导。 本文的研究也存在着一些的缺陷,具体而言包括:首先,本文在变量衡量方法上还存在着待改进之处。例如,本文采用的募集资金沉淀率可能并不一定能够完全反映募集资金沉淀程度。其次,本文研究募集资金沉淀的形成原因和对公司业绩及资金周转的影响时,只使用了简单的线性回归模型,而实际的情况可能要更为复杂。另外,本文在募集资金沉淀对公司业绩及资金周转影响的模型中并未设置控制变量,而公司业绩和资金周转可能还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再次,本研究中涉及到大量的主观判断,这可能会对研究结果产生一定的影响。例如,对于募集资金正常变更和滥用变更的区分是以变更后的资金是否投入到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项目作为判断标准,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则并没有一个客观的标准。 在本文的研究基础上,今后可以在三个方面做进一步的研究:首先是全流通模式下的募集资金沉淀及其他相关问题的研究;其次是募集资金投入到募投项目和其他生产经营项目中的研究;再次是从财务和会计的角度对募集资金沉淀及相关性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