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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是民生之本,民生联系着民心,民生关系着国运。最近十多年来,从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到党的十七大报告主张“实施扩大就业战略”,再到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推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就业问题越来越受到中央的重视和关注,对就业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青年就业不仅关系着青年自身的发展前途,也与众多家庭的幸福、整个社会的安定息息相关。现阶段中国社会正处于全面转型时期,社会经济结构多元化引发的社会利益主体和社会组织形式的多元化,就业方式、分配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多样化,对青年一代的价值取向和职业选择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特别是近年来,青年就业的形势日益严峻,解决青年就业困难与失业问题已变得刻不容缓。 就上海而言,近年来,青年就业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形势仍不容乐观。目前,上海初次就业难度最大、就业后离职或换岗比例最高的群体都是青年。随着高校毕业生就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政府促进就业服务的主体也从原来的以“4050”人员为主转变为以青年群体为主。可以说,当前上海就业工作的最大难题在青年,就业问题也是当下上海青年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在此背景下,本文以新公共管理理论为视角,对上海市地方政府在促进青年就业工作中的责任履行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本文认为,上海市各级政府履行促进青年就业的责任,实施“启航”计划等政策措施,取得了相当成效。但也应承认,上海市各级政府在履行促进青年就业职责中还存在着一些明显的不足:政府工作与青年就业的实际需求之间尚有较大的差距,政府促进青年就业政策措施的实际效果有限,相关政府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不强,社会力量的参与度不足。因此,为切实履行促进青年就业的责任,上海各级政府应科学确定自身的职责和定位,采取措施切实满足不同类型青年的就业需求,建立严格的政策落实和结果评估机制,在政府履责过程中大胆引入竞争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促进青年就业中的决定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