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我国药品安全多元主体监管体系的研究——以盐城市为例

来源 :苏州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i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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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也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甚至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近几年来频繁发生的重大恶劣药害事件不得不引起我们足够的关注和反思。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旨在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健全各项工作机制。但是,我国政府、药品行业与社会作为药品安全的三大领域,监管体制落后,管理资源分散,并且缺乏有效多元主体监管体系。并且在公共政策政府部门化、利益化的背景下,我国药品安全监管主体力量薄弱,所以,解决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法制及多元保障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已是亟待解决的严重问题。构建一个完善的政府,以及规范有序的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实现保障药品安全,是摆在当前社会管理者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本研究在公共管理学理论支撑下,以建设统一高效药品多元主体监管体系为目标,正视并突破现有单一监管体制框架,以盐城为例,结合国外药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先进经验,运用文献研究法、访谈调查法、实证研究法、归纳总结法,并结合制度变迁理论、治理理论等对我国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发现我国药品安全监管存在药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不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多元主体间权利责任不明晰、相关行业协会未发挥应有作用、缺乏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药品安全监管公众参与度不高、消费者维权渠道不畅通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健全我国药品安全多元主体监管体系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完善立法,促进各主体依法高效参与;明确界定监管主体权利与责任,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监管主体衔接科学性,保持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发挥行业协会促进作用,提高企业药品安全社会责任意识;成立消费者药品安全权益保护组织,培养公民维权意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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