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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我国公共产品供给结构问题。在文献综述的基础上,首先对公共产品的供给结构作出界定,即公共产品的供给结构包括公共产品结构和供给主体结构两部分,二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目前公共产品供给结构的调整方向,为后面的论述奠定了理论基础。近十年来,我国财政资源增长较快,但基本公共产品的供给却严重短缺,主要是由我国财政支出结构与公共产品支出结构不合理造成的,进一步的深入考察发现我国公共产品的供给结构还存在政府与市场错位、中央与地方政府权责失衡和城乡供给严重不均的矛盾。公共产品的供给结构失衡对消费者福利造成了巨大损失,尤其是对于那些基本公共产品消费需求旺盛的贫困地区更为严重,极大制约了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和质量。从国际经验看,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已将公共产品供给作为政府的首要职能和核心职能,并把基本公共产品作为公共支出的主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私人部门的作用,从各个层面上支持公共产品供给。总体来看,国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对于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提高国家竞争力具有重要的、基础性的作用。尤其是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时,正是以公共服务为平台协调社会经济领域诸多矛盾的大好时机。因此,我国政府应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吸取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通过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着手建立全面的公共保障体系,调整公共产品供给结构,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最后,针对我国公共品供给矛盾日益突出、公共产品供给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的现状,以公共产品供给结构调整方向为理论基础,积极借鉴国际经验,提出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供给责任、加强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等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