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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石能源资产是重要的国有资产之一,管好、用好和保护好稀缺的煤、油、气等化石能源资产被认为是关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健康和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然而,由于长期受自然资源无价值论的影响,我国一直比较侧重于能源矿产资源的实物量管理,而疏于对能源矿产资源实施资产化的管理,从而使得能源矿产资源产品的价格不能真实地反映其价值,形成了能源矿产资源的价值补偿难以实现,因而出现了在能源发展过程中的国有能源资产流失和生态环境等问题。研究从化石能源资产的概念入手,运用环境经济学的方法对中国化石能源资产消耗、流转及所引发的环境、经济、社会效应进行了分析。研究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化石能源资产概念的界定。化石能源既是一种自然资源,也属于生态资产的范畴,将其定义为:化石能源资产是指参与到人类生存和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且产生了一定的经济价值的化石能源。
(2)运用生态足迹的方法,对建国来中国化石能源资产整体消耗特征、时代变化特征、区域消耗特征和行业消耗特征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中国化石能源资产消耗具有整体呈指数增加、增速与GDP增速阶段性差异明显、能耗地区差异显著等总体特征,中国化石能源资产消耗时代变化特征显著,20世纪60年代的波动最为明显;区域间最大消耗量与最小量之间相差悬殊;此外中国化石能源资产消耗主要集中于工业部门。
(3)中国化石能源资产在省际及对外贸易中的流转显示,山西省始终是中国最大的化石能源资产调出省份,且主要是煤炭资产的调出;江苏省和上海市分别是化石能源资产总调入量和人均化石能源资产调入量最大的省份。中国在2003年前一直是化石能源资产净出口国,且主要是煤炭资产的净出口,2000—2007年为中国化石能源资产净进口时期,主要表现为石油资产的净进口量远大于煤炭资产的净出口量。
(4)化石能源资产的开发利用产生了巨大的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大量化石能源资产的消耗产生了巨大的污染物排放,1995—2005年间,灰分、SO2、NOx的排放量均增加了20多倍,此外,化石能源资产消耗碳排放量也呈增加趋势,且煤炭资产的消耗是其主要的碳排放源。
(5)化石能源资产的流转使得区域间的环境、经济差异显著,能源资产输出地生态环境较为恶劣,经济水平相对低下,而能源资产输入地,尤其是化石能源资产间接输入地凭借能源资产的大量输入发展自身的经济,却将巨大的环境压力留在了能源资产输出地。分别选取山西省和北京市为典型案例,分析了化石能源资产直接和间接流转所产生的环境价值损失,并计算了建国来中国由于生物质能替代所能减少的环境价值损失,由此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对策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