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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尝试回答如下提问:传播学作为社会科学,其理论建构遵循怎样的“范式”(paradigm)?这些“范式”的方法论依据是什么?不同的“范式”与方法论之间的关系(冲突抑或融合)对传播学学科和传播学理论身份确认产生了(或产生着)怎样的影响? 方法论对于传播学理论建构以及叙事合法性的决定性影响,实际上源于不同旨趣的内部价值理论及其理论叙事策略。本文对传播学理论的“范式”分析,意在梳理基于不同方法论的叙事策略同理论建构之间的互动关系。基于对方法论的考察,现有传播学理论可以概括为三大“范式”:实证理论、辩证批判理论、解释理论。每种“范式”的理论建构奠基于相应的认识活动体系、认识活动形式和认识活动方法,也就是用于指导研究探索的方法论。方法论不仅巩固了传播学的性质和知识界限,还提供了对“如何认识”这个提问的哲学解答,并为传播学理论的社会应用设定了哲学前提。另一方面,传播学的应用科学性质在强化传播学研究“范式”偏好的同时,由于强烈的现实针对性,传播学理论同社会生活语境的结合越来越密切,原本作为通往真理之路的理论探究呈现出日趋琐碎主观化和社会权力化的倾向。这凸现了本文强调方法论考察的另一重意义,就是将传播学研究和传播学理论从琐碎主观化和社会权力化可能造成的狭隘和偏见中解放出来。 本研究对传播理论范式及其方法论的考察立足于传播学科发展的历史,对比研究三种理论范式利用和产出的学术资本,并对各自的短长提供诊断式论证。结合中国社会和传播学发展现状,本研究认为基于解释范式的传播研究领域将是未来传播学发展最富生机的部分,它提供了突破外来理论局限、实现多元化本土传播学理论建构的理想渠道,中国传播学界应对此予以更多学术上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