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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出现了一个重要变革,即非政府组织的迅速发展以及它们作为政府、企业之外的新角色广泛参与人类社会各领域的活动。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政治民主化的发展,中国社会也在发生着日益深刻的变化。伴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改革,非政府组织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力量正在中国崛起。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建立、政府机构的精简与职能的转变和“小政府,大社会”目标模式的确立使国家与市场、社会的关系面临着深刻的变化和调整,各类社会组织的功能面临着新的分化与合理定位,社会公众诉求日益多元化,这种情况不仅需要公共权力去认真对付,也需要民间力量通过理性行为去纠正失衡。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非政府组织对于改革中由于政府失灵,市场失灵等造成的真空地带有着积极的弥补作用和协调作用,能通过整合发散性思维的民间权益诉求、促进各利益群体内部及不同群体之间的社会自我调适,也能通过在公共权力与民主社会之间搭建沟通的桥梁,有助于政府进行相关的决策,使民间权益诉求顺畅地进入权利体制的框架内,并得到有效的保障。总之,培育和完善非政府组织将有助于实现各种力量,特别是政府和社会之间协调与合作,化解可能的社会冲突和矛盾,保障改革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顺利进行,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 本文首先对非政府组织的概念加以界定,明确其内涵,对其产生的理论支撑及历史渊源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总结了美国、英国这两个发达国家的非政府组织在运作方面的一些成功经验。然后,分析改革开放后,中国的非政府组织迅速发展的态势和社会意义。同时指出了我国非政府组织在社会转型时期所发挥的作用的不足并分析了其原因。最后提出我国非政府组织在社会转型时期应发挥的整合作用:价值整合、利益整合、行为规范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