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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本研究分析全国范围内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居民和未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居民的医疗负担的差异,并通过研究新农合制度对农村居民医疗负担的影响,探讨其中存在的问题和分析其原因,为新农合制度的完善提供进一步的数据支持和建议。研究内容:梳理国内外医疗保障制度对居民医疗负担影响的理论及实证研究;从多个维度对比分析我国参合农村居民和未参合农村居民医疗负担的差异;运用计量模型方法,从整体上研究我国新农合制度对农村居民医疗负担的影响,进一步考察在不同收入水平和不同地域的农村家庭中新农合制度对其医疗负担影响的差异;结合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探讨完善新农合制度的政策建议。研究方法:通过文献调研方法,搜集理论文献、实证研究文献、研究报告等。利用中国健康与营养调查(CNHS)的面板数据,运用统计方法分析我国农村居民医疗负担的差异,构建多种基于倍差法的计量模型消除不可观测的影响因素。研究结果:本文通过梳理医疗保险对居民医疗负担影响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方面的文献,归纳总结出本研究分析新农合制度对农村居民医疗负担影响的理论框架。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实证分析新农合制度对农村居民医疗负担的影响。从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来看,新农合制度已基本实现“广覆盖”的目标,2011年参合率为95.00%。在深度方面,新农合制度实际报销比例显著提升,其中参合农村居民的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从2006年的29.25%提高到2011年的44.68%。从整体的计量分析结果看,新农合制度对农村居民自付医疗费用和家庭医疗费用占比的影响没有统计学差异;但新农合制度使农村居民高额医疗支出发生率(在40%标准下)下降2.9%,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高额医疗支出风险。在对不同收入水平农村居民的实证研究中,新农合制度并未对其自付医疗费用和家庭医疗费用占比产生显著影响。在低收入组中,新农合制度使高额医疗支出发生率(在20%和40%标准下)分别下降了18.4%和10.8%,而中高收入组并没有显著差异。但控制变量的结果显示低收入组20%和40%的高额医疗支出发生率明显高于高收入组。另外,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新农合制度对实际报销比例和自付医疗费用的影响存在明显不同。其中东部地区新农合制度使参合农民自付医疗费用降低了22.9%,但中部、西部地区并没有显著改善。研究结论:本文研究结果显示新农合制度的广度和深度均有所改善,已经实现了“广覆盖”的目标,其覆盖率提高并稳定在95%以上。从描述性统计和计量分析结果来看,参合农民实际报销比例明显提高。尽管新农合制度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但新农合制度对自付医疗费用和家庭医疗费用占比的影响有限,仅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高额医疗支出发生的风险。在不同收入组中,新农合制度降低了低收入组高额医疗支出发生率,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医疗负担方面的不公平性,但是低收入组的医疗负担仍然显著高于高收入组,其发生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风险不容忽视。另外,新农合制度实施效果在地区间存在差异,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制度的不公平性。东部地区新农合制度显著降低了农民的自付医疗费用,但中部、西部地区并没有显著改善。本文通过不同分析方法尽力消除不可观测的影响因素,一方面为评估新农合制度对农村居民医疗负担的影响提供了进一步的数据支持,另一方面揭示出新农合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政策建议:针对新农合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四条政策建议。首先,要大力提高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农村居民医疗负担;其次,加强新农合对低收入人群的保障力度,做好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建立起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再次,采取多种方式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如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加强监管机制等;最后,要缩小地区间新农合制度的差异,中央财政对新农合制度的投入要适当向于中部、西部地区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