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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分析哲学还是诠释学,它们都把语言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而语言研究的首要问题就是对语言意义的理解。戴维森的思想是围绕彻底解释这一图式展开的,他认为交流中所需要的并不是一种我们通常所约定的语言,这种约定语言的意义集合在某种程度上是不存在的。他倡导一种善意基础上的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这种交流的前提是设想他人所说的话语为真,并且要能够达成理解的最大程度的一致。 戴维森所建构的以善意原则为起点的解释理论在其理论体系中是缺乏论证的。但是,戴维森把彻底解释作为有趣的思想试验,认为这种模式是人与人之间达成理解的一般方法。 正如伽达默尔所陈诉的,我们理解某个陌生文本的第一个条件就是某物与我们一起发生,发生的东西依赖于我们自己不能决定的相遇方式。我不是支配视域融合的主人,尽管我也可能反思我所处的历史境遇。由于把视域的融合作为一种有效的预设,在我们的日常交往中同样有效,作为文本解释和他人谈话的可能性条件,一种设想他人为真的诠释学意愿涵盖其中。伽达默尔认为我们把这种视域融合作为理解的先验条件,特别是作为文本理解和交流实现的可能性条件,内在地需要一种善意的诠释意境。在这一点上我们很自然地想到善意原则的主张。同时,善意原则所设想的理解的世界模式,内在地蕴含“整体论原则”、“人之合理性”,这些原则确保理解和交流的可能。 第一部分:揭示善意原则的引入背景及其在语言解释和交流中的地位。界定了语言哲学的理解和诠释学中的理解之异同。尤其阐明了理解和交流的一般图式。 第二部分:论证戴维森善意原则的直觉合理性和理论合理性,廓清真理、意义和信念;我、他人和世界之间的意义联结。 第三不分:论述善意原则作为语言解释的前提性条件,在方法论上的优越性。 第四部分:总结全文认为善意原则最终能够担当沟通真理、信念和意义的重任,在善意的出发点上达成对他人和世界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