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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是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通过借鉴国际上成功的经济转型发展的经验以及我国农村地区发展的实践可以看出,城乡协调发展中很重要内涵是让公共财政制度惠及广大的农村地区,为农民提供充足的高质量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但与城市公共服务供给相比,政府在农村地区的公共物品供给中缺位和错位情况十分突出,导致了长期以来村集体和村民承担了农村地区公共设施建设的众多责任。进入21世纪,国家发展战略进行了重大调整,在农村地区实施了一系列以减负、增收、促发展为目的的改革措施,希望逐步建立农村地区的公共财政体系。这些改革措施的实施既对基层财政状况产生深刻影响,同时也会对农村公共投资状况产生积极影响。 本研究的目的是分析取消农业税后和农村综合改革期间,我国乡村两级财务状况的变化及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乡村财务状况对农村公共投资的影响,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农村公共财政政策提供决策参考和政策建议。为了实现上述研究目标,本研究分析了2004-2015年期间我国农村财务收入、支出、债务在不同改革阶段的时空变化,运用计量方法理清哪些因素作用于乡村财务变化,并在此基础上探索乡村财务对农村公共投资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 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基层财权不断上收,贫困地区受财政政策调整的影响更大。(2)基层财政支出更加规范,但是不同层级的政府支出重点不同,乡镇主要为了保持运转,村集体还负担了公共投资的重任。(3)乡镇债务问题依然严峻,呈现出负债面广、债务规模大、分布不平衡、历史债务沉重的特征;村级债务得到有效解决。(4)公共投资及配套制度依然是导致乡村债务的首要原因。(5)税费改革期间实施的农村财务管理政策成效不显著。(6)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地区的广度增加,但村级自筹资金仍然是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财政在农村地区的投资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7)乡镇预算内财政进行公共投资的比例过低。(8)村集体收入水平对农村公共投资规模和投资决策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据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1)合理安排县乡之间的财权分配,促使乡镇政府积极发挥职能,调动乡镇政府的工作积极性。(2)进一步加强基层财政预算管理,增加乡镇公共投资方面的支出预算。(3)调整已有的基层财务管理制度,使其在基层治理中切实有效发挥作用。(4)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地区的投资深度,提高农村地区的公共投资质量,消除乡村债务产生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