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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企业作为基础性产品与服务的提供者,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但其在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其中备受争议的就是公用企业的垄断问题。目前我国公用事业领域往往被一家或者几家企业所垄断,这些企业的服务质量低劣、经营效率低下,广大社会民众严重不满却又无可奈何。在高额垄断利益的诱惑下,公用企业总是凭借自己拥有的垄断力,采取各种方式打压其他的经营者,来限制竞争,保持自己的垄断地位,另一方面又向消费者收取名目繁多的不合理费用,此种情况有愈演愈烈之势,频发的公用企业滥用垄断力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国家和广大群众的利益。如何有效规制公用企业滥用垄断力行为,体现其公益性,使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已经成为时下社会所关注的重点问题。本文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肯定公用企业的作用以及现阶段公用企业占据垄断地位合理性的基础上,论证公用企业滥用垄断力行为的危害,对公用企业滥用垄断力行为法律规制的困境及其根源进行深入的剖析,在借鉴国外先进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解决方案,以期对构建合理可行的公用企业垄断防控法律机制有所助益。本文除第一章引言和结论外,一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公用企业垄断行为基本理论概述,将公用企业界定为由政府管制的特殊企业、并分析现阶段公用企业垄断力存在的合理性及提出其垄断行为行使需要在合理的限度之内;第二部分介绍公用企业滥用垄断力行为的几种典型的表现形式及其在拉大收入分配差距、损害消费者利益、阻碍社会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危害;第三部分是论述现阶段我国对公用企业滥用垄断力行为法律规制的不足,主要体现在法律规范的缺失、错误的目标设定、监管机制的缺乏。并对这些不足产生的原因如公用企业的特殊性、内在利益驱动、与政府的密切联系等进行深入的剖析;第四部分是公用企业滥用垄断力行为法律规制的国外经验借鉴,引介了美国、欧盟等一些发达国家对公用企业滥用垄断力行为进行法律规制的先进经验及对我们的启示;第五部分是公用企业滥用垄断力行为法律规制的完善,提出在某些领域推行市场化改革、完善价格听证制度、加大处罚力度等方面完善公用企业滥用垄断力行为的法律规制。第六部分是对文章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