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从大学校长评价模式研究的意义、研究现状、理论视角、现实问题、国外经验、对策措施等多方面展开研究论证,得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所需要的“去行政化”背景下,大学校长评价模式需要在第四代评价理论基础上开展多方面的改革,才能实现大学的综合改革,从而推动我国大学制度的建设。 本文具体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大学校长评价模式的研究意义和国内外研究现状,突出介绍了国内大学校长评价的理论研究视角,强调了校长评价模式研究的理论基础与实践意义。第二部分从内容、特点、运作流程三个方面专门对本文的理论基础,即第四代评价理论进行了阐述。第三部分描述了我国大学校长评价模式的问题现状,立足于研究展开的基点,突出表现在1、保障机制的制定缺乏规范性,缺乏正规的政策、文件和机构部门来保障评价的运行;2、评价目的的定位缺乏全面性,忽视了促进大学校长个性化发展的要求;3、评价工作的运行缺乏民主性,学生、普通教师以及社会利益群体的民主参与不足,而且现有的参与主体中,其参与评价的深度不够;4、评价结果的处理缺乏公开性,缺乏及时且公开的结果反馈。第四部分基于问题现状对第四代评价理论进行分析,从保障机制、民主参与、协商基础、结果反馈四个理念层面分析得出第四代评价理论应对我国大学校长评价模式现实问题的契合。第五部分是对国外大学校长评价模式进行的对比分析,提炼出国外评价实践中的第四代评价理念,结合我国评价模式的具体问题,从建立健全评价保障机制;强调评价主体的民主平等;制定全面的评价目标;设计科学的评价指标;评价结果进行适当公开五个方面总结出对我国的启示与可借鉴的经验;第六部分是文章最重要的部分,是基于上述研究,在我国大学制度建设的背景下,基于第四代评价理论,对我国大学校长评价模式提出具体可行的改革对策,本文从五个层面提出我国大学校长评价模式改革的具体对策:建立规范化的保障机制,在国家政策、学校章程和大学机构设置方面建立和完善对大学校长评价的保障机制;组织全面的评价准备工作,做好评价准备阶段的评价目标定位,评价时间安排等工作;保障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民主化与资格化,在保证多方利益相关者具备评价素养的基础之上,还应该促进各利益群体参与到评价工作的每个环节,使其相关诉求和权利得到重视和回应;建构协商民主的评价流程,整个评价过程中所运用的评价方法,评价指标都应当采取协商的方式进行确定;合理处理评价结果,对评价结果要进行及时反馈和适当公开。这一部分是理论指导与问题现状相契合的具体体现,是将第四代评价理论融入大学校长评价模式改革而提出的实践对策。 本文研究旨在通过第四代评价理论指导大学校长评价模式的改革,发挥制约和监督的力量来改进校长的工作,用体制来规范和保障校长的权利,用评价来促进校长和大学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