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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失能老人长期照料服务体系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方面老年人和失能老人占总人口的绝对数和比例不断上升,另一方面长期照料服务体系却还不够完善,还不能满足不断上升长期照料服务需求。在此背景下,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长期照料服务角度来研究如何更好地促进失能老人长期照料服务体系的发展,从而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便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本文综合运用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各国长期照料服务体系的发展经验结合我国的特殊国情来分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长期照料服务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可能性。研究发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一定的能力和潜力为失能老人提供一定的长期照料服务。但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失能老人长期照料存在问题。比如现有的长期照料服务供给和需求还存在很大差距;长期照料服务还缺乏专业的护理人员培训机制和评估机制;在现有的条件下,很多家庭还无法负担沉重的长期照料服务费用;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还缺乏足够的专业场所和设施。 研究还认为卫生管理机构、民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组织如能相互积极配合,就可能发挥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能力和潜力。在此过程中,决策部门应构建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长期照料服务体系,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失能老人长期照料服务的整体环境。这包括:建立统一的失能老人照料管理机构;在税收、土地审批、资金供给方面提供更多的支持性政策;统筹规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资源;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多种形式参与失能老人长期照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强化自身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水平;加强社区老年人家庭护理等。养老机构要做到制定老年照料教育培训体系,加强护理队伍的培训;加强护理内容护理操作规范及流程的制度性建设;建立长期照料服务人员的激励机制;立法机构要制定专项的《老年人照料法》等相关法律制度,建立完善长期照料服务体系的质量监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