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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的提出是响应世界政治经济发展的需求,也是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依法治国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标志,也是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理想方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历了党几代领导人的艰辛探索和科学总结,形成系统科学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伟大实践中,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根据中国实际国情进行科学的分析考察和总结,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战略思想,并制定出一系列关于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方针政策。邓小平总结文革时的错误思想,主张建设社会主义法制,认为法规制度是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大问题,强调指出要用“法制”代替“人治”思想。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党的十五大上明确地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指出了依法治国思想的实施方略,并把“依法治国”方略载入宪法。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在新世纪新阶段将依法治国继续推进,在对依法治国方略进行深化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出以实施宪法为重点、以树立法治理念为支点,丰富依法治国的理论体系,推动了依法治国的实践进程。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深刻阐述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经济全球化的总趋势下,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回顾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人民依法治国的历程,深刻总结法治教训与经验。在新时期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立足国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对我国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形成有益启示。启发我们党主要从全面进行普法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加强立法工作,健全中国特色杜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和强化监督机制、推进司法改革,建立我国司法独立体制、建立科学有效的反腐机制等实处着手,全面推进我国的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