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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特别是油气资源,在任何时候都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能否有效率的对油气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关系到我国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近年来,国际油价一直呈现上升态势,在这样的环境下,油气资源的重要性更加得到凸显。而目前我国的油气资源主要依靠进口,对外的依赖程度非常高,加之我国人口众多,因此,如何更加有效率的利用好有限的资源对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对我国现行油气资源税费制度进行研究是其中相当重要的一个环节。发现我国现行油气税费制度的缺陷,检验当前的资源税改革取向是否正确,并加以完善。毫无疑问,此类研究对我国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本文通过对油气资源税费基本理论的分析,发现我国现行油气资源税费制度存在着以下问题:第一,油气资源税费制度设计不合理,具体体现在名目繁多,税费定位混乱,资源税与矿产资源补偿费重复征收,以及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存在不合理三个方面;第二,缺少明确的法律依据,无法可依;第三,中央与地方的收益制度不合理。
紧接着,本文又通过借鉴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和委内瑞拉这四个国家在油气资源税费制度实践中的经验,给出改革我国现行油气资源的意见:第一,理顺税费体系内各项税费之间关系,建立专门法律;第二,取消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设立权利金:第三,建立油气资源耗竭补偿制度。希望通过有效的改革,能够使我国的油气资源税费制度既维护国家财产利益,又能促进我国油气资源可持续性开发利用。